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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解决工属困难 发给助工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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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09-30
第2版()
专栏:

  辉县解决工属困难
  发给助工证
【本报长治讯】辉县县属各机关干部家庭困难问题已获初步解决办法。决定干部自己提出家庭生产计划,由本机关全体干部评议全年所需劳力数,由县批准,发给“助工证”家属可持证向村里请工。村和县算帐顶差。各机关干部在区村工作要照料该地区在外工作干部家庭,同时干部要教育家人对村人和气厚道,县金库并决定贷款一万元,帮助干部建立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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