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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对喜剧问题展开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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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1-13
第7版()
专栏:文艺动态

《文汇报》对喜剧问题展开讨论
去年11、12月份的《文汇报》上,连续发表了数篇有关喜剧的文章,就喜剧的特征及其分类、喜剧如何反映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喜剧的戏剧冲突和表现手法等问题展开了讨论。这一讨论,对进一步发展喜剧创作是有益的。现将讨论的主要问题摘要如下:
喜剧的基本特征及
其分类
喜剧是笑的艺术,它的基本特征是笑,一个戏没有笑便谈不上喜剧。喜剧“使人发笑,并从笑中受到教育”,“笑对作者来说,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对观众来说,笑是一种思想倾向,一种评价。”关于喜剧的基本特征,大家的意见是一致的。但不同的喜剧引起不同的笑,喜剧的种类不同,笑的意义也不同。究竟有哪些种类的喜剧?引起什么样的笑?大家的看法却不相同。
周诚的《试论喜剧》(载1960年11月16日《文汇报》)一文,认为笑“有对敌人的辛辣的嘲笑,表现人们对敌人的蔑视和愤怒;有批评的笑,这是对人民内部有缺点的人发出的,表现人们对这些缺点的唾弃;有赞扬的笑,表现人们对先进人物的肯定和赞美,对新生活的喜悦。”他把喜剧分为两大类,即“讽刺性(暴露性)喜剧和歌颂性喜剧”。他认为“讽刺性喜剧一直是喜剧的传统形式,它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生活基础”。“歌颂性喜剧是喜剧的新品种,是大跃进中的产物,是党的百花齐放政策的产物”。“歌颂性喜剧中的主角,不是被批评、讽刺的对象,而是歌颂、表扬的对象。它使人们在轻松愉快的笑声中深刻体会到主人公的优秀品质,从中受到教育。这种笑不是讽刺性的笑,而是歌颂性的、赞美性的笑”。他认为喜剧影片《五朵金花》和《今天我休息》是这类新型喜剧的成功的代表作。
秋文的《从“笑”谈起》(载1960年12月14日《文汇报》)一文,基本同意周诚对喜剧的分类,但也有不同意见。他认为“讽刺喜剧,在敌对的阶级社会里有着悠久的历史、深厚的传统”。这种喜剧的基本特征是“滑稽”,“其喜剧人物是丑角,是反面人物”;而反映人民内部矛盾的喜剧,“其基本特征是幽默、诙谐、风趣”。这种喜剧又可分为“以善意的讽刺为特征的”,和“以歌颂为特征的”两种,“两者的喜剧人物又都是正面人物,或者基本上是正面人物”。关于周诚提出的歌颂性的喜剧,他说“不但这种喜剧在我国现代喜剧中占着日益重要的地位,而且在传统的喜剧中也不乏其例。譬如大家所熟知的喜剧《拾玉镯》《小放牛》等,都是对于美好的生活的歌颂,一个歌颂爱情,一个歌颂劳动的友情;特别是京剧中的许多‘丑角’,其实大都是一些风趣的人、诙谐的人,像《苏三起解》的崇公道等,而《三不愿意》里的八儿,那更是富有正义感而又有风趣的人物。”他说:“过去一些同志之所以否认有歌颂性的喜剧,就是因为他们误以为只有讽刺(包括对敌人和对人民内部缺点)才能引人发笑,而忽略了幽默、诙谐、风趣这些引人发笑的重要原因。”
胡锡涛的《也谈喜剧》(载1960年11月28日《文汇报》)一文,不同意这样一种意见:“一谈到喜剧,便和讽刺或否定联系起来,似乎离开了讽刺,喜剧就不成其为喜剧;一谈到喜剧人物,不是小丑就是坏蛋。”他认为“喜剧这一戏剧武器,同正剧、悲剧一样,既可以破坏旧的,也可以建设新的,既可以讽刺,也可以歌颂,还可以抒情。”胡锡涛不同意周诚把喜剧分为讽刺性喜剧和歌颂性喜剧,以及“讽刺性喜剧一直是喜剧的传统形式”的看法。他说:“姑且不论这两类分法是否能概括得了喜剧的多样性(比如对《秋江》《拾玉镯》《打金枝》《三不愿意》等喜剧就很难解释),仅以古典喜剧中只有讽刺性喜剧而没有歌颂性喜剧这个看法来说,就是没有全面看到我国古典喜剧的传统。例如,元代大戏剧家关汉卿的杰出喜剧《救风尘》,不仅无情地讽刺了花花公子周舍狡黠无耻的本质,更重要的是热情地赞扬了女主人公赵盼儿的机智、侠义性格;它的姊妹篇《望江亭》也同样如此,在暴露封建势力杨衙内的丑恶面貌的同时,着力歌颂了女主人公谭记儿的大胆反抗权贵的行为。事实摆在这里,谁能说我国喜剧传统中没有歌颂性的作品呢?”他认为“新喜剧与旧喜剧的区别,不在于有无讽刺或歌颂,也不在于剧中有无正面形象”,而实质在于“歌颂什么,讽刺什么;如何歌颂,如何讽刺”。
张葆莘的《喜剧与笑》(载1960年12月18日《文汇报》)一文,也把喜剧分为两大类,即讽刺喜剧和欢乐的喜剧。他认为讽刺喜剧“是一种战斗性最强、倾向性最鲜明的文学样式之一,是喜剧的主流”。这种喜剧主要是“通过观众的笑,来讽刺台上所展示出来的人和生活现象,从而达到铲除那些不合理现象的目的,‘为的是人类笑着和自己的过去告别。’(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他认为我国戏曲中的《借靴》、现代话剧中的《西望长安》,果戈里的《钦差大臣》等都是这类喜剧。他虽认为讽刺喜剧“是喜剧的主流”,但他不赞成“所有的喜剧都是讽刺的”的看法。他说:“在戏剧文学史上也有一些喜剧,不一定讽刺了谁,台上引得观众发笑的人或事也不一定是否定现象。如我国戏曲中的《拾玉镯》《柜中缘》,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及他的一些别的喜剧等。这类喜剧,主要是通过台上人物的幸福唤起观众的幸福,台上的欢乐诱出和激起观众的欢乐,使观众和作品中的人物共幸福同欢乐。”他认为这类喜剧是“欢乐的喜剧(或幽默的喜剧),通过笑肯定了生活,证明生活是美好的,使观众去热爱生活,去追求人类的幸福和生活中的美”。他认为“时代不同,生活不同,笑的对象不同,喜剧的任务也必然有所丰富(不是不同或改变)。”他认为“歌颂的喜剧是我们今天的时代产物,但同时它又和过去那种欢乐的喜剧有着继承关系。”他认为周诚的“讽刺性喜剧一直是喜剧的传统形式”的说法,是“没有看到歌颂的喜剧的前身——欢乐的(或幽默的)喜剧,这是不符合历史观点的”。同时他认为胡锡涛“把过去的非讽刺性喜剧和今天的歌颂的喜剧等同起来,也是不符合历史观点的”。他说,“如果把今天的新喜剧和过去的欢乐的喜剧分割开来,就会使我们丢掉遗产中的经验;相反,如果把它们等同起来,也势必会束缚我们的创造性,从而影响新喜剧的发展。”他认为“由于时代的不同、生活的不同,不但欢乐的喜剧有了新的发展,出现了新的歌颂性的喜剧,同时,就是讽刺喜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也有了新的发展。这就是根据毛主席关于讽刺的指示:‘有对付敌人的,有对付同盟者的,有对付自己队伍的,态度各有不同。’由于对象不同,态度不同,讽刺性质的不同,这两种喜剧也必然有所不同。”他认为“反映人民内部矛盾的讽刺性喜剧,在历史上也不是毫无借鉴的。如川剧的《评雪辨踪》和湘剧《祭头巾》虽然也讽刺了吕蒙正和石灏身上的‘酸’气,但作者并没有把他当做敌人看待,观众的笑声中是寄有同情的。这也可以叫做善意的讽刺。”
喜剧的戏剧冲突
周诚认为讽刺性喜剧有写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两种,但歌颂性喜剧“突破了喜剧的传统的讽刺框框,它既可以不反映敌我矛盾,也可以不反映人民内部矛盾,——或主要的特征不是反映这两类矛盾——而只是歌颂新人、新事、新的道德品质,从而反映时代的面貌。”他认为有人说“歌颂性喜剧由于不反映矛盾或不是以反映矛盾为主要特征,就缺乏喜剧基础”的说法,“首先是无视于现实”。他说,“我国社会主义现实生活中充满了种种欢乐,这就是歌颂性喜剧的客观基础”。他认为“歌颂性喜剧在表现手法上有它的特点。‘无巧不成书’,任何艺术作品都允许在情节上安排种种巧合、误会。对于歌颂性喜剧来说,戏剧冲突则主要的是建筑在巧合、误会的基础上的。由此而创造出奇趣横生、引人入胜的情节。如果没有这些喜剧性的情节,也就无从产生喜剧效果了。”
顾仲彝的《漫谈喜剧的矛盾冲突》(载1960年11月21日《文汇报》)一文,认为“喜剧也必需有矛盾冲突,但这矛盾冲突与正剧、悲剧和讽刺喜剧的戏剧矛盾冲突有所不同;正剧、悲剧和讽刺喜剧的戏剧矛盾冲突往往就是生活中的主要矛盾冲突,正面人物代表社会上正面的力量,反面人物构成社会上反面的(敌对的或落后的)力量,正反面人物的矛盾冲突就是戏剧的矛盾冲突。但歌颂性的戏剧矛盾冲突却不一定是这样,而是由误会巧合或其他所造成的戏剧矛盾冲突,但这些误会、巧合或其他由于两种阶级思想的斗争而造成的,并且往往突出了正面,用正面来教育人,但同时暗示了反面,用正面来批评了反面。所以这一类的喜剧里不直接用生活的矛盾冲突来作为戏剧的矛盾冲突,而用假定性的矛盾冲突,如误会、巧合等,作为戏剧矛盾冲突的骨架,而真正的矛盾冲突却隐藏在正面的歌颂里面或反面的讽刺里面。假定性是喜剧的要素,喜剧里是允许巧合、误会,甚至到荒谬怪诞的程度。”
胡锡涛在《也谈喜剧》的文章中不同意周诚以《五朵金花》和《今天我休息》为例,提出歌颂性喜剧可以不反映人民内部矛盾,而只是歌颂新人、新事、新的道德品质的论点;也不同意周诚提出的:“歌颂性喜剧”的“戏剧冲突主要是建筑在巧合、误会的基础上”的论点。他认为由于“歌颂性喜剧”的提法含义太狭窄,便引起了两个疑问:一是反映人民内部矛盾的喜剧是否应以歌颂为主?二是歌颂新人新事是否排斥反映人民内部矛盾?他说:“喜剧的戏剧冲突,正确地说,应该是通过误会或巧合的形式来表现的,而不是‘主要是建筑在巧合、误会的基础上’。这是不能本末倒置的。喜剧中容许有情节的假定性(即巧合、误会),这就是说喜剧的剧情不一定要‘像生活中那样’来进行。换句话说,只有当喜剧中‘误会、巧合’的表现形式能够概括地反映生活真实时,这个‘假定性’才能令人信服,才会有艺术价值,否则一切都会变得虚伪,并会不自觉地陷入到无冲突论的泥坑中去。”他认为《今天我休息》和《五朵金花》两部喜剧片的“戏剧冲突都是(为了公事,忘了私事)通过假定性的形式来表现,而绝不是建筑在假定性的基础上。总而言之,不论什么样的喜剧,可以允许运用误会和巧合的表现形式,但不能以此为戏剧冲突的基础(或者说以此为内容);其道理,正如喜剧可以允许运用噱头和插科打诨的方式,但不能以此为基础一样。”
范华群在《略论新喜剧的矛盾冲突》(载1960年12月26日《文汇报》)一文里,不同意有关新喜剧的这样一些看法:一、“歌颂性喜剧不反映矛盾或不是以反映矛盾为主要特征”(周诚);二、新喜剧“既不是先进与落后的冲突,也不是新与旧的冲突,更不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两条道路的冲突,它只是通过一系列的有趣的事件,揭示了主人公舍己为人的共产主义的风格”(1960年6月号《电影艺术》关于《今天我休息》座谈会的讨论);三、新喜剧的戏剧冲突是“建筑在巧合、误会的基础上”的(周诚)。他认为这三种看法,都是在说明喜剧的实质是不表现什么戏剧冲突的。他说:“戏剧冲突是戏剧的本质。所谓‘没有冲突就没有戏剧’这个规则,早被各个时代的剧作家奉为根本的戏剧原则来遵守,来从事戏剧创作”。他认为今天这一原则并未过时。他说:“不论喜剧也好,悲剧也好,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来说,它是现实生活的一种必然的客观反映。生活里存在着什么样的矛盾,喜剧作品也就有责任反映什么样的矛盾。任何喜剧作品都不能歪曲现实或是粉饰现实,而必须历史地、具体地、真实地反映现实。”他不同意周诚的意见,认为“我们的现实生活充满了欢乐,一片喜气洋洋,新喜剧就是反映这样的生活面貌。欢乐的生活是构成新喜剧的客观的戏剧冲突的基础。”他说:“我们的现实生活确实充满了一片喜悦的欢乐的景象”,但这不等于说我们的现实生活就不再存在什么矛盾了,用喜剧形式反映现实生活时,也就不用再表现什么戏剧冲突了。他说:“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虽然暴风骤雨式的阶级斗争已经过去了,但是阶级斗争以及由此表现出来的两种阶级思想的斗争,仍然在生活中存在着,它们绝不会和欢乐的生活景象绝缘,不发生任何联系。因此表现新时代的、新生活的新喜剧,也就不可能不反映矛盾,而且应该肯定地说,新喜剧必须要表现戏剧的矛盾冲突,并且要以生活中的矛盾作为作品里的戏剧冲突的基础。”他认为“新喜剧的戏剧冲突和误会、巧合不能相提并论。误会、巧合仅仅是一种喜剧的表现手法,它可以有时在喜剧中出现,有时不一定出现,它不是表现喜剧的根本规律”。“误会、巧合实质上是事物的一种偶然性现象的表现”。它和“事物发展过程的本质没有直接的联系,经常处于不稳定、不规则的状态,可能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可能产生这种情况也可能不产生这种情况。虽然它有时也和事物的本质现象有一定的联系,但不是绝对的,经常的”。因此误会、巧合就有一定的局限性。
“而作为戏剧冲突来说,它是戏剧艺术作品中最基本的基础,是生活规律在戏剧艺术作品中一定的反映,它是戏剧作品自始至终发展过程的动力。通过它,显示出生活的矛盾实质,显示出人物性格的复杂变化过程,显示出人物形象的塑造过程。而误会、巧合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它们不可能作为促使戏剧剧情发展自始至终的基本动力,也不可能作为表现矛盾,表现人物性格的基本手段。”
张葆莘认为生活中的笑料是丰富的,构成喜剧的手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如机智、滑稽、反语、纠缠、重复、荒诞,等等,都能产生喜剧效果。但“这些喜剧手法本身,有时是不含什么意义的,问题看作者怎样运用。用得不好,可以毫无意义;用到妙处,却能大大有助于主题”。他说“有的人不仅常把喜剧手法——产生笑料的方法和笑的意义混淆了,同时也有人把它和戏剧冲突的关系或颠倒或混同了。”他说“误会、巧合也是传统的喜剧手法”。他也不同意周诚把误会、巧合看成是戏剧冲突的基础,他说这种看法“会使我们的喜剧创作导向形式主义而脱离生活——为笑而笑。”同时,他也不同意顾仲彝在谈到《五朵金花》和《今天我休息》等作品的戏剧冲突时,把《五朵金花》的戏剧冲突解释为:找错了人……再找错了人……误会愈来愈深……会面,误会尽释;《今天我休息》的矛盾冲突是:失约……再失约……会面……误会解释清楚。他认为“所有这些误会、巧合,都是两部影片所运用的喜剧手法在情节中的表现过程”,不能说“它是矛盾冲突”。他说:“这种从现象上分析矛盾冲突,必然会抹杀戏剧作品中的真正的冲突——性格冲突、思想冲突。”
秋文也不同意周诚把误会、巧合看成是歌颂性喜剧的特点,他认为误会、巧合是偶然性的,“偶然性可以是喜剧性的,也可以是悲剧性的”。因此,“巧合和误会只是喜剧的一种表现形式,不是它的内在本质”。他认为歌颂性喜剧的实质是:“幽默、诙谐、风趣”。
(文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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