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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党公社农具厂修造农具保证适用耐用 同生产队订农具“包用”合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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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1-22
第2版()
专栏:

上党公社农具厂修造农具保证适用耐用
同生产队订农具“包用”合同
据新华社南京21日电 江苏省镇江市郊区上党公社农具厂,同全公社二十个生产大队和一百七十六个生产小队签订了农具“包用”合同,保证本厂生产或修理的农具,价廉适用耐用。这种合同方便了群众,更好地支援了农业生产,也促使全厂提高了农具生产质量。
这种“包用”合同是在去年第四季度签订的。农具厂在合同中保证:第一,提前一个季度完成冬春生产所需要的兴修水利、积肥施肥、田间管理、春耕春种等中小农具三万零六百多件;第二,要做到品种多、式样好,保证每一件农具都能适合各地的生产特点,群众满意;第三,出厂的农具样样合规格,件件好使用,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社员发现农具不好用、变形等,农具厂负责免费修理,改制,或者另换新的。在使用过程中,农具自然磨损或受到人为的损坏,农具厂也负责帮助修理。
这种合同促使农具厂进一步提高了产品质量。在签订“合同”以后,农具厂党支部就主动地同公社供销部门、各生产队和有经验的老农联系,共同研究了冬春生产中所需用的耕、耙、锄、运等各种中小农具的规格和质量标准。党支部还组织干部和工人,到种植粮食、油料、蔬菜等不同作物和不同自然条件的生产小队,调查最受农民喜爱的名牌农具和改良农具,经过反复比较,选择了当地农民认为性能良好、效率高、成本低、寿命长的十多种中小农具进行生产。
为了执行“包用”合同,全厂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定人、定品种、定材料的生产责任制度,以及严格的质量检查制度。他们还根据各种农具的性能和特点,规定了钢、铁、竹、木等原料和材料的比例,以保证产品质量。
这种“包用”合同受到广大社员的欢迎。许多生产队的干部经常主动地到农具厂反映群众对改进农具的建议,帮助解决生产上的问题。去年第四季度,农具厂制农具的木料不足,全社各生产队按照合理价格,供给农具厂一批木料,帮助这个厂提前完成了春耕春种所需中小农具的修造任务。这些农具品种多、质量好,配套齐全,群众满意。农具一出厂,社员们就争先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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