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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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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1-27
第1版()
专栏:社论

人民公社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1958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规定:“人民公社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无论在生产管理方面,在收入分配方面,在社员生活福利工作方面,以及一切其他工作方面,都必须贯彻执行这个原则。”并且指出:“公社是我国基层政权的组织,只有充分保证公社的民主化,才能在全国范围内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在人民公社里,怎样确保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各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贯彻执行呢?根据各地人民公社三年来的经验,一方面要制定和遵守一些必要的制度,召开一些必要的会议,另一方面在干部中间和群众中间,还需要经常地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许多思想教育工作。
人民公社的民主集中制,首先表现在开好社员大会和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和社员大会是公社和生产队的最高权力机关。一年定期召开几次社员代表大会和社员大会,是必要的。会议的次数不必太多,最要紧的是把会开好,切实解决社员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商定公社和生产队里的生产上和生活上的根本大计。公社的各级领导机构,包括公社管理委员会、生产队管理委员会、生产小队委员会、食堂管理委员会,都必须由社员和社员代表民主选举,受社员和社员代表的监督,对选举他们的社员大会和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向选举他们的社员和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生产上、生活上、财务上、分配上的一切重大事项,包括规章和计划,预算和决算,办些什么事,什么时候办,怎样办,要花多少钱,什么时候花,怎样花,等等,都要经过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民主讨论。总之,一切动用和处理人力物力财力的事情,要进行重大改革的事情,都要经过事先酝酿,作出初步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讨论决定。一年或半年的生产活动结束、收支账目结算以后,还要把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向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报告,让社员群众审查。要把社员代表大会开好,第一,代表要包括各方面确有代表性的人物,不要怕“人多嘴杂”,嘴杂议论多,人多热气大,能充分反映出各种问题的主要方面和各个侧面,能较深较透较全面地讨论和解决问题;第二,每次会议要讨论的问题要事先经过比较充分的酝酿准备,要抓住当时当地的主要关键,议题要少,质量要高。
人民公社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公社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生产队、生产小队在组织生产建设、制定技术措施、安排农活、管理财务、办理生活福利事业等方面,都要有充分的权力和责任。这种权力和责任的划分,要切实符合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这一基本制度。公社、生产队决定重大事项,都应当吸收生产队、生产小队的主要干部参加;讨论生产上的大事情、重要的技术措施,还应当吸收一些有生产经验的农民参加。公社管理委员会的委员中,应当有各个生产队的优秀干部,也就是原来农业合作社时期经过多年实际斗争锻炼和考验的优秀干部;他们不一定负责公社管委会的日常工作,但是公社管委会开会决定问题必须有他们参加讨论。只有认真地实行分级管理,才能使各个生产队和生产小队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妥善地发挥人力、物力、财力、地力的作用。公社领导干部不应当过多地干涉生产队和生产小队职权范围内的事务,而应当着重于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总结经验,帮助生产队解决实际困难,更有力地实行统一领导。
公社的各级领导机构要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这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又一个重要环节。重大问题都要由公社党委会和生产队支委会、公社管委会和生产队管委会集体认真讨论,然后作出决定。在党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书记和委员,社主任、队长和委员要适当分工,使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公社党委会和生产队支委会、公社管委会和生产队管委会都要建立坚强的领导核心。书记要当好“班长”,团结和带动党委会、管委会这“一班人”,一道做好工作。
公社的各级领导人员,要经常地同社员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这是民主集中制的根基。除了经常地严格地实行和社员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商量以外,还要根据不同的需要、不同的事项,在不同的范围内,采取不同的形式,广泛地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听取群众的意见,研究和交流各单位的经验,提高社员群众和各单位干部的政策水平、思想水平、技术水平,关心每个社员的劳动、生活、思想,鼓励社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吉林永吉桦皮厂公社各队的“民主管理小组”(在各个队委会领导下群众参加管理的组织,分为生产、财务、畜牧、工具、生活、文化等小组,协助队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其他一些公社和生产队的“生产参谋小组”、“生活顾问小组”,老年、中年、青年社员座谈会,各种专业专题的座谈会,领导人员、技术人员、群众代表三结合的田间会诊,还有家庭访问、地头谈心,以及意见箱、民主墙、大字报、鸣放台等等,都是充分发扬民主和集中群众意见的好办法。总之,要采取种种办法,造成一定条件,使社员群众、基层干部经常议论生产上生活上的事情,使工作中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及时解决,使好的经验能够及时推广。 
各种意见必须认真讨论,作出的决议必须坚决执行,这也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必要条件。在发动群众讨论问题的时候,先要把政策和情况告诉他们,向他们交底,这样他们才可能提出自己的意见,进行认真的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对各个方面的各种各样的意见都要认真讨论,对多数人的意见要尊重,对少数人的意见也要尊重,对上级的意见要尊重,对下级的意见也要尊重,要使不同的意见都摆到桌面上来。意见充分地摆了出来,经过了充分讨论,作出了决议之后,每个成员就都要严格地按照决议办事。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必须贯彻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整体,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
再好的制度,也要靠人来执行。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就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社员群众的集体主义的自觉,发扬他们爱社如家的主人翁精神;不断提高公社各级干部的全局观点和群众观点,同时,对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种种同民主集中制相对立的思想作风,如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封建家长制作风、小生产者的散漫习气等等,要作坚持不懈的斗争。
1948年,毛泽东同志在谈到军队内部的民主运动时曾经这样说过:“部队内部政治工作方针,是放手发动士兵群众、指挥员和一切工作人员,通过集中领导下的民主运动,达到政治上高度团结、生活上获得改善、军事上提高技术和战术的三大目的。”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一二七五页)他并且指出,在部队中的政治、经济、军事三方面的民主发扬之后,就能“使部队万众一心,大家想办法,大家出力量,不怕牺牲,克服物质条件的困难,群威群胆,英勇杀敌。这样的军队,将是无敌于天下的。”(《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一二九二页)人民解放军在战争中取得伟大胜利的事实,完全证明了这些论断的正确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既然在军队中,甚至在火线上,也能够实行,而且收到了极大的效果;那么,在人民公社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中,当然更加应当实行,并且也必然能够使全体社员万众一心,群威群胆,在同大自然斗争中取得伟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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