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阅读
  • 0回复

我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宣布选择中国籍的手续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1-29
第3版()
专栏:

我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宣布选择中国籍的手续
新华社雅加达27日电 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今天公布了关于具有双重(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国籍的人如果宣告选择中国国籍应该办理的手续的规定。
这些规定是根据中国和印度尼西亚政府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的实施办法制定的。
这些规定宣布,根据中国政府的规定,受委托办理宣告选择中国国籍事宜的机关是中国驻雅加达大使馆和总领事馆,驻棉兰、马辰和望加锡领事馆以及由上述大使馆和领事馆派员设立的临时办事处。这些办事处的地点将在以后公布。具有双重国籍的人可以自愿选择中国国籍。根据规定,愿意选择中国国籍的人必须填写三份声明表,并且亲自到临时办事处去办理宣告手续,或者通过邮政的方式办理。在必要时,有关的人应当提出证明他的具有双重国籍的证件。
有些报纸和通讯社今天也发表了中国大使馆公布的这些规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