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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数字谈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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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2-02
第2版()
专栏:

从三个数字谈起
慧之
《浮岗大队正确处理集体和社员的经济关系》文章中提到了社员收入中有64.5%来自大队,20.8%来自小队,14.7%是社员自己的家庭副业收入。这三个百分比是值得很好研究的数目字。
这三个数字代表着集体和个人,大集体和小集体之间的经济关系。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主要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必须在整个农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才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浮岗大队的集体经济占整个大队经济的85.3%,其中大队经济又占75%,小队经济占25%,这是符合当前农村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这一根本制度的。
浮岗大队的集体经济和社员收入的数字表明,他们那样的做法,对于充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是有利的。农村生产内容复杂,有的适合于集体经营,有的适合于分散经营;有些项目虽然适合集体经营,但因目前条件不具备,仍然由社员家庭经营为好;同样,在集体经济中,大队经济和小队经济也要适当分工,以调动小队的积极性和挖掘小队的潜力。这样就可以避免什么都由集体经营而多费工本,效果不大,以及包揽而影响生产。浮岗大队这样作了以后,单在畜牧方面小队和社员就养猪一千三百多头,鸡鸭鹅九千多只。如果光靠大队,就要再办两三个像他们现有规模的饲养场。一下增办这样多的饲养场,在目前条件下是有一定困难的。如果把那些不适宜集体经营的让社员个人去搞,他们就能够充分利用零散时间,更好地发挥辅助劳力、零星资源和家庭原有的简单设备的作用,对社员说增加了收入,对社会说增加了财富,可谓双美。
这三个数字的比例不是绝对的,各个地区各个生产队的情况不尽相同,三者的比例也不会完全一样。但集体经济(包括小队经济)一般应占到80%左右,低了就不能在生产和生活中起主导作用。社员小的私有经济一定要有,没有既对社员不利,也对集体不利。但也不能太多,太多就会妨碍集体经济的发展。浮岗大队除集中80%以上的劳力搞好集体生产以外,又千方百计地挖掘潜力,帮助小队开展多种经营,帮助社员发展家庭副业,由于他们把大队、小队和社员之间的经济关系搞得正确,起到相辅相成,互相推动的作用,果然带来了全队经济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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