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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携手 互助合作 促进经济共同高涨 中阿两国公布经济会谈成果 签订通商航海条约和中国给予阿尔巴尼亚贷款协定等文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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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2-03
第1版()
专栏:

紧密携手 互助合作 促进经济共同高涨
  中阿两国公布经济会谈成果
签订通商航海条约和中国给予阿尔巴尼亚贷款协定等文件
新华社2日讯 关于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经济代表团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闻公报
阿尔巴尼亚劳动党中央政治局委员、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斯皮罗·科列加应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的邀请,率领阿尔巴尼亚政府经济代表团于1961年1月11日至2月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友好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国务院副总理陈毅、李先念接见了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斯皮罗·科列加和代表团的全体成员。
阿尔巴尼亚政府经济代表团访问了北京、武汉、长沙、上海、南京等地,参观了工业企业、人民公社、文化教育机构以及名胜古迹,受到了中国人民非常热烈和诚挚的欢迎和接待。代表团的访问,进一步加强了中阿两国人民之间的联系。阿尔巴尼亚政府经济代表团代表全体阿尔巴尼亚人民对中国人民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感到高兴和钦佩。中国人民的胜利证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正确。阿尔巴尼亚人民和阿尔巴尼亚劳动党对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在反对帝国主义、支持民族解放运动、争取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和平共处、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以南斯拉夫铁托集团为代表的现代修正主义、捍卫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巩固社会主义阵营团结的斗争中的原则性和坚定立场给予很高的评价。中国人民对英雄的阿尔巴尼亚人民在以恩维尔·霍查同志为首的阿尔巴尼亚劳动党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以及在反对帝国主义、支持民族解放运动、维护世界和平、捍卫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反对以南斯拉夫铁托集团为代表的现代修正主义的斗争中的决心,为巩固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所作出的努力,表示很大的敬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斯皮罗·科列加进行了兄弟般亲切诚挚的会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参加会谈的有:外交部副部长曾涌泉、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刘明夫、国家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张国坚、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强、财政部副部长陈如龙、建筑工程部副部长杨春茂、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罗士高等。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方面参加会谈的有阿尔巴尼亚政府经济代表团成员:国家计划委员会第一副主席普·西蒂、建筑部第一副部长希·德拉戈蒂、工业部副部长伊·瓦克弗利乌、财政部副部长马·焦尼、阿尔巴尼亚驻中国大使米·帕里夫蒂等。
在会谈中,双方就中阿两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情况和经验以及今后进一步发展两国的经济互助合作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满意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之间兄弟般的友好关系的不断发展充分体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精神。双方一致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两国之间的经济互助合作,以促进两国经济的共同高涨,胜利地发展两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
会谈结果,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通商航海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1961年交换货物和付款的议定书、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1961年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贷款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1954年12月3日签订的中阿贷款协定和1956年11月26日和1956年12月19日双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无偿援助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换文在1960年向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供应货物的结算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予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贷款的协定、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1961年2月2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予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贷款的协定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贷款第一号议定书。
双方深信,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经济代表团在中国的访问和签订的条约和协定,对进一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兄弟友谊和紧密合作,对加强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对保卫世界和平,是一个新的重要的贡献。
新华社2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通商航海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予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贷款的协定等文件今天在北京签字。
周恩来总理和陈毅副总理参加了签字仪式。
下午五时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阿尔巴尼亚政府经济代表团团长斯皮罗·科列加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通商航海条约”。他们还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以下文件上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予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贷款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1961年交换货物和付款的议定书”;“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1961年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贷款议定书”;“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1961年2月2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予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贷款的协定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贷款第一号议定书”。
接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强和阿尔巴尼亚政府经济代表团团员、阿尔巴尼亚国家计划委员会第一副主席普·西蒂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1954年12月3日签订的中阿贷款协定和1956年11月26日和1956年12月19日双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无偿援助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换文在1960年向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供应货物的结算议定书”上签字。
中国方面参加签字仪式的还有:外交部副部长曾涌泉,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刘明夫,财政部副部长陈如龙,建筑工程部副部长杨春茂和中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罗士高等。
阿尔巴尼亚方面参加签字仪式的,还有阿尔巴尼亚政府经济代表团团员:建筑部第一副部长希·德拉戈蒂,工业部副部长伊·瓦克弗利乌,财政部副部长马·焦尼,阿尔巴尼亚驻中国大使帕里夫蒂,以及代表团其他成员和阿尔巴尼亚驻中国大使馆的外交官员。
双方签字以后,热烈握手并举杯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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