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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经济科学》总结 关于基本经济规律问题的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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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2-07
第7版()
专栏:学术动态

苏联《经济科学》总结
关于基本经济规律问题的讨论
苏联《经济科学》杂志1960年第三期发表了编辑部的文章,对在这个杂志上讨论了近三年之久的关于基本经济规律的问题,作了总结。
编辑部的文章认为,这次讨论的结果表明,有个别经济学家对基本经济规律严重地估计不足,实质上是否认了它,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这种观点受到参加讨论的绝大多数经济学家的反对。许多人指出,在某一社会的生产关系体系中,存在着一种基本的生产关系,这说明社会经济形态的基本经济规律在起作用。基本经济规律的存在是不容置疑的,这次讨论的是它的实质、它在社会主义生产中的作用和怎样起作用的问题。这次讨论中提出的观点,大体上可以归为三类。
有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在生产关系中,存在着一个基本核心,它是和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紧密相联系的,这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着人与人的相互经济关系和物质资料的分配方式。因此,必须把表示生产关系的主要特点和本质的基本经济规律从其他经济规律中区分出来。这个规律同时反映了生产方式的方向和动力。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不应当把目的的概念包括在基本经济规律之中。虽然生产的目的是由客观的经济条件所决定的,但是它是生产发展的动力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因而是主观的范畴。根据这样的理由,他们认为,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应该是资产阶级通过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占有剩余价值的规律,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则是劳动者在同志式的合作和互助的基础上占有剩余产品或国民收入的规律。按照他们的意见,基本规律中主要的东西是剩余产品或国民收入归于谁的问题。编辑部的文章认为,上述的观点是“基本经济规律理论探讨中的新内容,值得加以全面的分析,并阐明它的科学价值。”
有相当多的人支持“目的和手段论”。他们和上述的意见不同,认为社会生产的目的是客观的经济范畴,它首先决定基本规律的本质,因而必须把生产的目的包括到基本经济规律中去。他们的理由是人们的劳动活动总是有意识、有目的的。生产的这种或那种目的的产生,决定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人们就像不能自由选择生产关系一样,也不能自由选择生产的目的。如果生产方式已经确定,那么目的也就确定了,因为它是生产方式内部所固有的。持这种意见的同志,对于生产的目的解释也存在着分歧。有些同志认为,必须把生产所固有的客观目的和在这一目的的基础上产生的物质资料生产中人们的主观愿望区别开来,人们的主观愿望不应该包括在基本经济规律的概念中。另一些同志则认为,客观目的和他的主观表现是不可分割的,因为社会中的客观事物是通过人的自觉的活动而产生和表现出来的。
另外有一些人站在中间的立场,他们承认生产的目的客观性,同时又把生产的目的表述为占有剩余产品的问题。他们认为,正是剩余产品的占有形式在生产和分配中起着决定作用,表现着每种生产方式所固有的特点。因此,他们不同意现在常见的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各种表述,认为它们都没有注意劳动者占有剩余产品这一事实,而列宁认为这个因素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
编辑部的文章认为,这次讨论表明,在经济科学中,关于社会形态的基本规律问题还有许多方面至今还有争论,这就要求苏联经济学家继续在这方面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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