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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破不立和先立后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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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2-21
第7版()
专栏:思想评论

不破不立和先立后破
张沛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这句俗话反映了人们一种革故鼎新、变革现实的愿望。
在社会革命中,不首先彻底粉碎旧的反动的国家机器,就不可能建立新的人民的国家机器。不打倒蒋介石,怎么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呢?在处理这种对抗性的敌我矛盾时,必须先坚决破之,然后才能谈到立。
在意识形态的领域中,不破除旧的,新的也不能巩固地确立起来。不大破资产阶级思想,就不能在最广泛的群众中,大兴无产阶级思想。不进行这种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无产阶级要想巩固自己的思想阵地是困难的。根据同样的逻辑:不破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就不能立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不破形而上学,就不能立辩证法。当然,这种意识形态的破和立,是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破旧的过程往往也是立新的过程。破旧,推进立新。立新,也促进彻底地破旧。
不破不立,不塞不止,这是人们从变革现实的长期实践中取得的经验。但并不是一切事物的破和立之间的关系都是等同的。不能把社会革命中处理对抗性矛盾时的先破后立的规律套用到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去。不能把不破不立,引伸为一切事物的变革都必须经过先破后立的过程。拿社会主义企业中的规章制度的改革来说,就不能用先破后立的办法来实现。
企业的规章制度,体现了企业内部的生产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基本相适应的,但又不完全相适应。当某些规章制度束缚了生产力,或者由于生产状况的某种改变,规章制度必须要有相应的改革,才能适应生产的发展。这是确定无疑的。
问题在于怎样改。是先破后立呢?还是先立后破呢?许许多多规章制度改革得很好的企业的经验说明:改革规章制度应当先立后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科学的经验。
现代化企业是成千上万的工人、许多工序、大量的机械设备组成的。要使整个企业高效率地、有秩序地从事生产活动,必须要有一整套科学的、合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生产技术的规章制度。否则企业的领导者就无法指挥生产。规章制度对于现代化企业来说,就像战斗条令对于军队一样。由千百万人组成的产业大军,为了使生产活动准确进行,也必须有自己的“战斗条令”。
用新的合理的规章制度来代替旧的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就好比先盖好新房子,然后再去拆除旧房子。(有些规章制度只是部分地不合理,因而只需要作局部性的改革,当然就不需要整个地拆掉“旧房子”了。)为什么不能先拆掉“旧房子”,然后再去盖“新房子”呢?这是生产的客观规律决定的。现代化企业的生产要求像军队一样地动作整齐,如果先破后立,那末在破和立之间势必有一段时间处于没有规章制度的真空状态。而现代化企业,每天、每小时、每分钟,都不可没有规章制度。如果破了旧的规章制度,而并没有新的规章制度去代替它,这就在实际上取消了规章制度。战士们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战斗,仗一定是打不好的。比如,取消了旧的安全生产规程,又没有新的规程代替,就很有可能发生事故。一旦事故发生,轻则影响生产,重则破坏生产,这就违背了我们改革规章制度是为了促进生产的这个根本目的。所以,原有的规章破了,如果一时还没有新的去代替,应当立即恢复原有的规章制度。
破了旧的规章制度,一时还立不出新的规章制度,这说明了什么呢?很明显是我们在新的情况下,对生产的客观规律,还没有认识和掌握,或者没有完全认识和完全掌握。也就是说,改革的条件还不成熟。不成熟的果子摘下来并不好吃。条件不成熟的事情,急着去办,也是一定办不好的。
不破不立。旧的一定要去,新的一定要来。但应当从实际出发来处理破和立之间的关系。不能不加分析地把各种事物的破和立的过程混同起来和等同起来。
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这句至理名言,对于正确地改革规章制度,正确地处理破和立的关系,也是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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