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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战争不能自觉地反对封建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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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2-23
第7版()
专栏:

农民战争不能自觉地反对封建制度
孙祚民
封建社会的农民战争,是否打击封建制度呢?绝大多数同志的答复是肯定的。不过,在肯定的统一的大前提下,在具体分析上,也还存在着某些分歧。这主要集中在农民战争对封建制度的打击,有没有自觉的认识的问题上。
我的看法是:农民既然生活在封建社会里,必然要受整个经济地位以及生活方式所限制。一方面,由于他们受着封建统治阶级残酷的剥削和奴役,所以他们不但具有强烈的革命性,而且也憧憬着一种美好的生活,这种憧憬有时甚至能够超出封建社会的范围,要求一个没有剥削、平等的社会。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农民阶级是分散的个体小生产者,正如列宁所说,“零碎的单独的小规模的剥削,把劳动者附着于一个地点,使他们彼此隔绝,使他们不能了解压迫的原因不是个别的人,而是全部经济体系”,所以他们在反对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的斗争中,虽然反对暴君、酷吏、劣绅和地主,但是找不到、也不可能找到实现自己美好生活的现实道路。因此,当他们要实现自己憧憬的生活幻想时,他们只能回到现实社会所允许的立足点上来,把希望寄托在明君、贤相、清官和循吏的身上。比如西汉末赤眉绿林的起义,分别拥戴刘盆子和刘玄为帝;明正德间河北地区农民起义领袖赵鐩,曾上书明统治者“乞皇上独断枭雄(指佞臣焦芳)之首以谢天下,斩臣之首以谢群奸”;明末李自成在起义过程中对待明朝的官吏,是“使在任好官,仍任前事”;太平天国革命领袖石达开在致曾国藩表示农民起义斗争的正义性质的诗中,也提过“醴泉芝草无根脉,刘裕当年田舍翁”的话。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斯大林谆谆告诫我们:“决不要忘记,他们(农民)都是皇权主义者;他们反对地主,可是拥护好皇帝。”根据以上充分的理论和史实,所以我才提出了自己的肤浅的看法说:“农民在封建社会的生产力状况下,自然不会满意于这种生产关系有什么不正常之处(他们不能了解压迫的原因不是个别的人,而是全部经济体系)。因而,农民起义曾顽强地向封建专制主义政权进行了战斗,可是他们没有同封建制度进行战斗。”农民起义和战争在主观上没有“废除封建制度的意识”,但是这并不排斥它在客观上起着打击与削弱封建制度的作用。阶级斗争是充满了整个封建社会全部历史过程的,每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和战争都打击与削弱了封建制度。只是在一般情况下,摧毁封建制度这一历史任务,最后由资产阶级革命来完成而已。封建社会农民阶级的觉悟和认识,是随着社会本身的发展与推移而愈益提高的。具体到农民战争上,这也就是为什么早期的农民起义未能、但到太平天国农民起义时提出了像“天朝田亩制度”那样比较完整的革命纲领的原因。但是,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农民阶级的觉悟和认识,也依然有着很大的局限性。比如,太平天国农民革命,也仍然“在具体行动中并没有积极支持农民反对地主、获得土地的要求。相反地在这个根本性的问题上与地主妥协,保护了地主土地所有制,支持了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太平天国革命是爆发于新的历史时期的农民战争,犹且如此,则前者的农民起义和战争,就可以概见了。
在承认农民战争打击封建制度这个统一的大前提下的另一种看法是:封建社会的农民是自觉的“有推翻封建制度和建立新的社会制度的要求”的。这种论点可以吴示模先生为代表。吴先生在《光明日报》《史学》第一八一号上撰著专文,首先承认“农民阶级不能够推翻封建制度而建立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在这一点上,他和我是没有分歧的。但是,接着他又写道:“我认为农民阶级不能推翻封建制度而建立新的社会制度,与农民阶级要求推翻封建制度而建立新的社会制度,是不能混为一谈的两回事。”他还指出:“前者是因为农民是小私有者,不代表新的生产关系……后者则是因为农民是被压迫被剥削阶级,封建制度给他们带来了重大灾难”。实际上这个论点是经不住推敲的。因为能否“推翻封建制度而建立新的社会制度”,固然必须与“农民是小私有者,不代表新的生产关系”连系起来考察;同样,能否产生“要求推翻封建制度而建立新的社会制度”的自觉意识,也不容许抛开“农民是小私有者,不代表新的生产关系”这个条件。要知道,仅仅是“被压迫被剥削阶级”,仅仅是“封建制度给他们带来了重大灾难”,是不能使农民阶级产生那种超越封建社会的自觉意识的。甚至自发的工人运动,也只能产生工联主义。吴文在这里回避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封建社会的农民阶级能不能自觉了解到“压迫的原因不是个别的人而是全部经济体系”的问题。要知道,在封建社会农民所能觉察到给他们“带来了重大灾难”的,并不是抽象的封建制度的概念,而是具体的人——暴君、酷吏、豪绅和地主等等。因此,农民阶级能否产生“要求推翻封建制度而建立新的社会制度”的自觉的意识,也就要首先取决于农民阶级能不能透过个别人的压迫背后,看到全部的经济体系。吴文回避了这个前提,只能把问题的讨论导向“落空”的境地。
那末,封建社会的农民阶级,是否具备这种自觉的意识呢?我的答复是否定的(除了封建制度已经充分暴露了其腐朽性、面临崩溃前夜的时期以外)。农民是个体的小生产者。由于他们与其他阶级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相异并且处在相敌对的经济条件中,所以他们有着利益的同一性。但是,由于他们还仅仅是一个自在的阶级,所以这种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任何一种共同关系,形成任何一种全国性的联系,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第一卷,第三一一页)。这也就是封建社会里农民起义和战争的矛头,总是只能指向某些为他们所深恶痛绝的统治阶级的个别人物的道理。有的同志曾经指责过我是把“农民起义是否曾经反对过封建制度和农民起义是否能够独立推翻封建制度”两个问题“弄混淆了”。显然,这也是错误地从割裂这两个问题的内在联系出发的。
还必须回答对我的另一个指责:“如果认为农民起义、农民战争没有同封建制度和整个地主阶级进行战斗,农民阶级没有推翻封建制度和建立新社会制度的要求,那末农民阶级就不能认为是反封建制度的主力军,农民战争也就不能认为是反封建制度的战争,而成为封建社会中一种莫名其妙的混战。那么,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在历史上还有什么作用呢?农民阶级还能成其为一个反封建制度的、反对地主阶级的革命阶级么?”这一连串的质疑,都是从同一个根据出发的,那就是把农民阶级“能不能自觉认识封建制度”当作了“能不能打击封建制度”的前提。其实,农民阶级能够自觉认识封建制度的腐朽和反动,固然会给它以沉重的打击;但是,在农民阶级还不了解封建制度下的情况,也并不排斥能够在客观上给它以不同程度的打击。只要农民阶级向压迫者“使用革命的暴力”,尽管他们还没有推翻封建制度的自觉的意识,也并不影响“成其一个反封建制度的反对地主阶级的革命阶级”。
(摘自1960年8月4日《光明日报》,原题《关于中国农民战争打击封建制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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