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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签订今年交换货物和付款议定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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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3-09
第5版()
专栏:

中保签订今年交换货物和付款议定书
新华社8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1961年交换货物和付款的议定书今天在北京签字。
代表中国方面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林海云;代表保加利亚方面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团长、对外贸易部第一副部长勒·阿符拉莫夫。
参加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有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部长助理贾石,外交部苏欧司副司长陈伯清,我国驻保加利亚大使朱其文等。保加利亚方面有保加利亚驻中国大使潘切夫斯基和保加利亚政府贸易代表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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