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阅读
  • 0回复

和平生产队食堂主任林玉珍坚持原则 办事公平正直 待人合情合理 有的社员说:林玉珍对事不对人,真算个公道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3-17
第4版()
专栏:

和平生产队食堂主任林玉珍坚持原则
办事公平正直 待人合情合理
有的社员说:林玉珍对事不对人,真算个公道人!
本报讯 据贵州日报消息:贵州省镇远县?阳公社和平生产队食堂主任、共产党员林玉珍,在领导食堂工作中,处处按照党的政策和食堂规章制度办事,亲切关心别人,被群众誉为“林公道”。
林玉珍,是在1958年10月,被社员选为食堂主任的。她当了食堂主任后,凡是份内的事,都办得妥妥贴贴;碰到别人忙不过来的事,她都乐意插手去办。例如,烧水、洗菜、扫地等。为了工作方便,在前年农历腊月,她干脆搬到食堂去住,把全副精力都放在食堂工作上。
在日常生活中,林玉珍坚持按照食堂规章制度办事,不管对自己或者是自己的家属,都要求得非常严格。几年来,她一直按照自己的定量吃饭。她有两个小孩,男孩十二三岁,女孩七八岁,林玉珍都要求他们在食堂像其他小孩一样吃饭,不占食堂一点便宜。林玉珍搬到食堂住以后,她的老母亲想到和平生产队食堂搭伙。但她不赞成。她说:我母亲是?阳镇街道居民,按规定,不应享受生产队食堂的待遇。我虽然敬爱她老人家,但绝不能因为个人的事情,来破坏食堂的制度。后来尽管有些人劝她同意母亲来搭伙,她还是动员母亲在居民食堂吃饭。
林玉珍管的账目,也是一清二楚的。有一次,她给食堂买了一件价值二十二元的东西,忘记把发票放在什么地方,一时没找到,她直着急。队委会的干部劝她说,买的东西全在,开个证明就可以报销了。林玉珍回答说,有单据才能入账,我不能随便更动这个规定。由于林玉珍坚持按照食堂财政制度办事,从1958年工作到现在,从她手上进出的钱财,没有发生过差错。
在林玉珍的心里,只有党的事业。有利党的事业的事,她就积极去办;看到有人办了不利于党的事业的事,她不管是亲戚朋友、下级或领导,都要提出批评。社员杨文清,是林玉珍的舅父。一次,杨文清见林玉珍分菜,便私下叫林玉珍多分给他一点。林玉珍当着一些社员的面,批评他说:“食堂的菜是大家的,多照顾你一点,大家就少得一点。这种讲私人情面的事,我办不来。”有个食堂工作人员,在负责卖萝卜时,想把大萝卜卖给自己的母亲。林玉珍看到后,也当面批评说:“我们管理人员心要公平,群众才会信任。你这样做,影响不好。”一次,社员吴玉明做错了事,林玉珍曾当面批评过他。当时,吴玉明怀疑林玉珍对他有成见。后来,吴玉明和他的妻子生了病,林玉珍天天端饭送菜到他家。吴玉明的妻子想吃面条,食堂里暂时没有,林玉珍便托人买来面条给病人吃。吴玉明和妻子的病好了以后,感动地说:“林玉珍办事对事不对人,真算得个公道人!”
由于林玉珍大公无私,办事公道,受到了群众的敬爱。许多社员把林玉珍叫做“林公道”。现在,林玉珍又被群众评为公社里的模范食堂主任,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