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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积极推行林药间作 计委和农业、林业、卫生三部联合通知加强中药材生产 青海大力发展中药材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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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3-19
第2版()
专栏:

因地制宜积极推行林药间作
计委和农业、林业、卫生三部联合通知加强中药材生产
青海大力发展中药材生产
本报讯 国家计划委员会、农业部、林业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中药材生产的通知。
通知中说:为了保护人民的健康,今年中药材生产,在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粮为纲,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下,各有关部门应当密切协作,因地制宜地制订中药材生产计划,并将中药材生产计划安排在整个农业生产计划之内。基层中药材经营部门要与生产单位签订产购合同,把生产和收购计划通过合同的形式将每种落实。对于生产药材的老的基地的巩固、适当发展新的产品,以及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等,通知中也作了具体安排。通知中还特别强调要实行林药、粮药、菜药间作、轮种、套种,指出这是发展药材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中药材大部分品种产于山林地区,或者适宜在山林地区种植。实行林药间作,可以减少药材与粮食生产争地的矛盾,可以增加林区收益,也可以结合造林整地和抚育中耕,充分利用林地肥源,发展中药材生产,提高药材产量,因此,应当继续因地制宜地积极推行林药间作。各地卫生部门和药材经营部门,应当协同农林部门具体制订林药间作和山林地区发展药材生产的计划,尽力提供籽种和生产技术资料。
本报西宁18日电 青海省大力发展中药材的生产、收购和供应工作,以适应农村和牧区医疗用药的需要。
在生产和采集中药材时,青海省许多地方都在保证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前提下,做到了及早动手。青海省商业厅副厅长郭连壁,还亲自深入海南藏族自治州药材生产基地,发动群众在不妨碍农业生产的原则下,积极采挖各种药材。
在采挖野药材的同时,许多地方还本着“野生家种相结合、地道药材一般药材相结合、大中小品种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了野生药材的大面积管理和新品种的引种、试种工作。去年,青海省大面积管理的野生药材,达二万多亩,其中包括大黄、甘草、贝母等。此外,还试种了青海比较缺少的白藏、当归、沙参、白术等十九种药材,其中有十二种已试种成活。
青海药政管理部门,还不断改进药材经营管理和合理安排调拨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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