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阅读
  • 0回复

郑樵对刘知几史学的发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4-06
第7版()
专栏:

郑樵对刘知几史学的发展 白寿彝
今年是我国唐代的史学家刘知几(661—721)诞生一千三百周年和宋代的史学家郑樵(1103—1161)逝世八百周年(注)。他们都曾经写过大量的著作。刘知几自著和跟人合著的书有《刘子玄集》、《唐书》等五百多卷,另跟别人合编《三教珠英》一千三百一十三卷。郑樵有《诗辨妄》、《书辨讹》、《动植志》等近六十种书,其中三十一种共五百九十卷,另有二十多种无卷数可考。他们的书佚失得很多,但他们的代表作——刘知几的《史通》二十卷和郑樵的《通志》二百卷,是传流下来的。刘知几还有少量诗文,郑樵还有《尔雅注》和《夹漈遗稿》各三卷,也都传流下来。
刘知几的史学成就,一向是被肯定的。但是,他的历史编纂学被注意得多,他的史学思想却一直不怎样受人注意。现在我们注意研究了他的思想,发现他的思想里包含有优秀的遗产,他的史学思想和历史编纂学都是应受到重视的。而郑樵的史学成就,却一直很少受到注意。章学诚( 1738—1801)推重郑樵,所谓“别识心裁”,也多是从历史编纂学方面着眼。近代个别学者对于郑樵,又是从所谓“方法”上着眼。其实,郑樵的史学思想和历史编纂学也都同样包含有优秀的遗产,并且他的这些东西跟刘知几的史学是一脉相承,是对于刘知几的优良传统的发展。这是一个一直未被注意的问题,值得特别提出来研究。
郑樵对刘知几批判精神的发扬
郑樵著书,像刘知几一样,以多所批评而为历史上保守、反动的学者所诟病。郑樵特别推重司马迁和刘知几,称他们是“二良史”。并且他写《通志》,在不少的论点和词句上也继承或袭用了《史通》的旧文。郑樵的批判精神正是发扬了刘知几的传统,而成为我国史学史的优秀遗产。
刘知几在他的学术批判中有突出的两点。一点是揭露董仲舒、刘向、刘歆以下的阴阳五行和灾异祥瑞之说的虚妄,从而以无神论跟有神论对立,以人定胜天论跟命定论对立。一点是谴责史书的“褒贬任情”,从而以“不掩恶、不虚美”的“直书”跟“或曲希时旨、或猥饰私憾”的“曲笔”相对立,以“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的“实录”跟“既欲神其事,故谈过其实”的偏见相对立。前者是对正宗神学的批判,后者是对正宗史学的批判。
郑樵在《通志·灾祥略》中尖锐地指出学术史上相沿已久的两种恶劣传统。一种是阴阳五行灾祥之说,他叫作“妖学”,认为这是专用以公然歪曲自然现象的。他说,这种妖说把人穿一件衣服、戴一顶帽子、说一句话、动一动眼皮都说成是受五行的支配的,五行简直比作为刑具的枷锁都要厉害得多了。又一种是《春秋》和史书中的褒贬之说,他叫作“妄学”,认为这是专用以歪曲历史现象的。他说,讲《春秋》的人用主观的想法去揣度《春秋》的所谓褒贬,把《春秋》说得乌烟瘴气。写历史的人又以主观的好恶或封建伦理的标准去代替事实的真相,所谓“曹魏指吴蜀为寇,北朝指东晋为僭,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房玄龄董史册,故房彦谦擅美名;虞世南预修书,故虞荔、虞寄有嘉传”。郑樵认为,写史而专事褒贬,“正犹当家之妇,不事饔飧,专鼓唇舌,纵然得胜,岂能肥家”
(《通志·总序》)。
事实的真相是被郑樵揭穿了。正宗神学的主要的作用就在于神化皇权。它是一种锢蔽人们精神世界的枷锁,这种无形的枷锁往往是比有形的枷锁更为害人的。正宗史学当然也不能不记载史事,但主要是以褒贬的形式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专鼓唇舌”就是这些正宗史学家的职业,而“不事饔飧”也就无足为奇了。郑樵对于这两种恶劣传统的揭露,显然是继承了刘知几的批判而更为深刻,可说是已多少接触到问题本质的边缘了。
郑樵跟正宗神学相对立,提出“万物之理不离五行,而五行之理其变无方”。他是把五行作为物质因素来看待的,跟神学之以五行作为神秘的力量有根本的区别。他对自然世界的这种观点是具有唯物主义倾向的,但说得太简单,也只到此为止,不能前进一步了。
跟正宗史学相对立,郑樵根本否认褒贬在历史著作中的地位。他认为,史家只要把事实具体地写出来,就能使某一人物、某一事件的好坏看得很分明了,用不到再去发议论。当然,郑樵不会懂得封建阶级的史家总要为其阶级偏见所局限,而不可能很好地反映历史真实。但他这种对真实的历史的要求,跟正宗史学以主观好恶歪曲史实有很大的不同,因而在当时是一种进步的史学思想。
郑樵反对正宗神学和正宗史学,实际上也就是反对了董仲舒以下的经学和宋代流行的以所谓义理之学的形式为封建永恒秩序辩护的道学。郑樵曾明确地指出,“学者操穷理尽性之说以虚无为宗,实学置而不问”(《通志·昆虫草木略》)。他说:“义理虽深,如空谷寻声,靡所底止”(无完无了的捕风捉影)。他说这是“语言之末,而非为实学也”(《通志·图谱略》)。郑樵所说的实学,就是指从实践中得到的知识。因此,把他的这些话提到理论的高度来看,这就是在自然哲学上的唯物主义对唯心主义的斗争。当然,郑樵的思想是有唯物主义倾向的,他反对唯心主义的倾向也是明确的,但还没有形成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
郑樵对于宋代流行的辞章之学也大为反对。他认为辞章之学专讲究技巧上的“雕搜”,“辞章虽富,如朝霞晚照,徒焜耀人耳目”(《通志·图谱略》)。当然,郑樵不是不讲究写文章的技巧的。但是,他反对写只讲形式不讲内容的文章,更反对科举文章。他认为,科举文章只是一种做官的阶梯,特别是败坏学术,有着极大的弊害。郑樵对正宗学术的批判,比刘知几批判的方面还要广些。
郑樵生当南北宋之际,他很关心民族的命运。在靖康元年(1126),北宋局势非常危急的时候,他和堂兄郑厚投书签枢密院事宇文虚中,以毛遂、蔺相如、马援、范滂、颜杲卿、张巡、许远等人自命,以“斟酌治体如扁鹊治疾,尽见五脏凝结,解纷排难如庖丁鼓刀,无少留刃”自许。在略后的时候,他们又投书江给事,陈说宋金双方形势,指出“驱饮愤之民,伏义奉辞,以吾多算制彼寡算,以吾重地制彼散地,以吾锐气犯彼归气”,而抗金必获胜利,同时也指出宋军纪律的败坏和“士大夫龌龊不图远略”(以上并见《夹漈遗稿》卷三)。像具有这样政治态度的一个人,在他的晚年著作里却看不到对现实政治的抗议了,而只见到对正宗学术的批判。我们于此,切不要把郑樵的学术批判孤立起来看,而必须看到这是对现实政治抗议反映在学术上的折光。
在《夹漈遗稿》卷二,郑樵给我们留下了一篇《论秦以诗废而亡》的短文。文中指出,秦代的民怨到了连诗都不敢作的时候,就连出口怨气的机会都没有了。他说,“卒不胜其起而亡秦,秦亡而后快,于是始有匹夫匹妇存亡天下之权。”这在实际上是借古事以讽刺当时政治。文中又指出,“吾固知公卿大夫之祸速而小,而小民之祸迟而大。”这正指的是宋对金屈辱以后的情形:统治集团好像是马上连禄位都不能保了,其实也不一定就有什么不得了的大祸,而老百姓却真是灾害深重了。这篇短文有助于说明郑樵批判精神及其表达方式之产生的历史条件,而郑樵对待正宗学术批判的方式正是宋代封建专制主义高压下政治抗议的曲折的体现。在郑樵晚年,甚至于连写《通志》,都可以有无妄之灾了。这使他不得不给当权者写信,深感慨于书之难成,而“风波易起,窃恐传者之误,谓擅修国史,将无容焉”(《夹漈遗稿》卷三)。
从“通识”到“会通”
刘知几的史学,讲究史才、史学(历史知识)和史识(历史见解),而特别注重史识,以“通识”作为《史通》的主题。按照他的说法,通识“是总括万殊、包罗万有”的。而具体到对社会历史作出总的观察的时候,他提出了人定胜天的观点和反对曲笔、坚持直书的观点,这在前面已经说到了。他更提出古今变革的观点、人物品汇的观点(历史人物分类排队)和统治阶级内部倾轧普遍存在的观点。最后一个观点,在郑樵书里不见得有什么反映。而对于前两个观点,郑樵都是有所继承和发展的。他把这两个观点叫作“通变”和“会同”,并把它们作为史学工作的两大原则提出来。他是把这两点作为对整个历史工作的指导原则,跟刘知几原来之仅作一般性原则来提者有所不同,而是提到了更高的位置,也就显得更为突出。这二者是并不能各自分立的,郑樵合称之为“会通”,这是在《通志·总序》一开始就提出来了。
从“通识”到“会通”,是史学思想的一种发展。刘知几所谓通识,主要是从历史编纂学方面的兴趣出发而接触到了历史观的问题。郑樵所谓会通,有历史编纂学上的问题,同时也是正面地提出了历史观的问题。刘知几所谓“总括万殊、包罗万有”还不过是总括和包罗而已,郑樵的会通却是要把历史作为一个整体去考察,这就跟总括和包罗不同了。《通志·总序》一开始就说:“百川异趋,必会于海,然后九州无浸淫之患。万国殊途,必通诸夏,然后八荒无壅滞之忧。会通之义大矣哉!”郑樵是想从千头万绪的历史现象中,描画出一幅百川会于海、万国通诸夏的图景来的。尽管他所描画的这幅图景还远不能反映出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但这种设想在中世纪史学中仍是极其珍贵的。后来马端临在这方面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郑樵在他的“会通”工作中没有能够把他所设想的历史图景描画出来。他的“通变”只作到了史书上的时代相续,并避免了朝代交替中人物传记的重复。甚至在历史进化的观点上,他比刘知几还要差些,显得很是贫乏。但他并不像正统学者一样歌颂三代,也并不认为今不如古,这都是应该肯定的。他在处理学术史的时候,如说文字的由简及繁,如说文字音韵学的逐趋周密,如说《隋书经籍志》的优点为《史记》、《汉书》所无,都有明显的后来居上的意思。但总的说来,学术是否就后来居上呢?郑樵对于这一点仍是非常模糊的。
郑樵所谓会同,大大地发展了刘知几的“品汇”观点。他在《通志》里既用了一百多卷的篇幅品汇了隋以前的历史人物,更用了五十二卷的篇幅写成了二十略以表章古今学术和历代经制。他在二十略里把“品汇”的概念发展为“类例”的概念,认为社会现象或学术现象虽然复杂,都有类可分,有例可归。他论六书、论七音、论天文地理、论礼乐、论职官食货、论昆虫草木,都分出一个类例来。他说:“类书,犹持军也。若有条理,虽多而治。若无条理,虽寡而纷”。又说:“类例攸分,学术自明,以其先后本末具在”(《通志·校雠略》)。《通志》一书对于类例的运用,使它显出清楚的条理和“会同”的规模气魄,这是以前的史书所从未有过的。但类例的运用,在郑樵主观上是跟通变结合在一起的,而事实上由于类例的形式过于突出,历史的变革往往被淹没了。类例的运用,也可以表明一些问题,但往往停止在表面现象的逻辑分析上,而很难触及事物的内在本质和事物间的内在联系。这是郑樵受了历史条件的限制,我们是不能加以苛责的。
郑樵在“会通”的工作中主要还是依靠丰富的旧籍,但他并不以书本自限,而要求接触到更直接更真实的东西。在这里,他表现了注重亲见亲闻、注重调查和注重求实的唯物主义的精神。第一,他认为有好多东西必须知道,但是书上没有。他说,人们爱说“读书百遍理自见”,但若天文、地理、车舆器服、草木虫鱼鸟兽等等学问,没有下过实际功夫,虽读书千万遍也还是不能懂得。过去的注释家也只会注释“此星名”、“此地名”、“此草名”、“此木名”等等,至于究竟是什么星、什么地、什么草、什么木,他们也并没有懂得(《夹漈遗稿》卷二)。第二,他主张通过实践,从而得到真正的知识。他说,不能歌便不能懂得乐章,不了解星象便不能懂得天文,不知道山川方位便不能懂得地理。他认为杜预解《左传》解得好,就是因为杜预真懂得星历地理,“如羲和之步天、如禹之行水然”。但杜预对于虫鱼鸟兽草木的知识不这样的丰富,就只有引《尔雅》的文字来作解释了。郑樵曾以五、六年的时间研究天文地理和草木虫鱼之学。他在《通志》中著《昆虫草木略》,曾以实践观察所得去纠正《尔雅》等书中的错误,指出著作家和注释家有“不亲识其所用之名物,以意测之,又寻经引传以释证之”的情况,甚至在《本草》书中也所难免。他认为,“万物之理若非的识(的确认识)其情状,求之经传,展转生讹”。他所要求通过实践的范围,主要是关于自然现象和历史遗迹。通过实践来衡量古代记载正确的程度并订正其错误,这是一种严肃的治学方法。第三,他注意到了农民的实际知识,并跟农民往来,主张农民和读书人之间应该交换知识。他说,“大抵儒生家多不识田野之物,农圃人又不识诗书之旨,二者无由参合,遂使鸟兽草木之学不传”(《通志·昆虫草木略》)。第四,他提倡图谱和金石之学,以为可以使人由此多知道一些历史事物的形象。他在《通志》中,专著《图谱略》和《金石略》,阐明这样的意思。这四点,对于我们今天来说,也还是有用,值得参考的。
“釐旧”和“补阙”
在具体的历史编纂工作上,一般的意见更是认为,郑樵跟刘知几不相干,他们完全是两个门道。这种意见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第一,刘知几推重断代史,而郑樵推重通史,反对断代史。第二,刘知几不注重表谱,而郑樵推重表谱。其实,这种意见是有很大的片面性的。在具体的历史编纂工作上,郑樵有“釐旧”的工作,有“补阙”的工作。在“釐旧”和“补阙”的工作上,郑樵都有继承和发展刘知几的一面。当然,在这两种工作中,郑樵也常常渗透着他自己的创新的工作。
刘知几之推重断代史,表现在他对于《汉书》的推重上。他说《汉书》能“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书”(《史通·六家》)。但是,他也未尝不称道通史体的《史记》。他在《史通·采撰》篇中就同时称赞了《史》、《汉》两书都“能取信一时,擅名千载”。特别是在《正史》篇中,他更推重《史记》“协厥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藏诸名山,副在京师,以俟后圣君子”。他在《六家》篇中曾指摘了《史记》的缺点,但指的是记载的不集中和取材不简练,而不是说通史体本身有什么要不得的地方。因此,如果说在通史的体裁问题上,刘知几和郑樵相反,那是不确切的。
并且,刘知几还曾隐然以当代的司马迁自命。他自述《史通》的取名,即以“汉求司马迁后,封为史通子”为原因之一。他常设想,“自班马以降,讫于姚、李、令狐、颜、孔诸书(指唐初所修各史),莫不因其旧义,普加釐革”(《自叙》)。但他害怕因此取祸,经过反复地思考,终于不敢下手。现在郑樵作了《通志》,在纪传方面,“即其旧文,从而损益”,从太古一直到隋。无论在釐革旧义方面或在时代断限方面,郑樵都是按刘知几当年的设想而进行工作的。这不能不说,在具体的历史编纂工作上,甚至在《通志》这样代表性的工作上,郑樵都继承了刘知几并由一种设想而发展为巨大的制作。
刘知几对于表谱,有两种说法。他在《表历》篇内指摘表谱在史书中的无用,但在《杂说上》篇却称赞司马迁所创的史表,说它使“虽燕越万里,而于径寸之内,犬牙可接;虽昭穆九代,而于方寸之中,雁行有叙”。郑樵舍弃前一说而采取后一说,在《通志·总序》中强调“史记一书功在十表,犹衣裳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这也可说是郑樵在当时条件下对于刘知几的一种有批判的继承和发展。
《通志》的纪传和表谱,都属于刘知几所说釐旧的工作。另外,刘知几也曾说了补阙的工作。他在《书志》篇指出有三种志应当补作,也是可以补作的。第一种是都邑志,第二种是氏族志,第三种是方物志。郑樵在《通志》中也实现了这种见解,并对刘知几原意加以发展。郑樵作了《氏族略》,不是记载了刘知几所谓“帝王苗裔、公侯子孙”的世系,而是分析了各氏族得氏姓的由来。他作了《都邑略》,不但记载了历代的都邑,还记载了边境各族及海外各国的都邑,并分析了南宋当前的形势,建议“取南阳为中原新邑”。他作了《昆虫草木略》,是对刘知几原议方物志的缩小,而编写意图不是原议的注重贡税实物,却是注重对昆虫草木的观察的汇集和考实。这些也都说明,在对旧史的补阙工作上,郑樵也继承了刘知几的史学而有所发展。
在“釐旧”和“补阙”的工作中,郑樵还有另外的方面,而其中也有更多创造性的东西。如《艺文略》、《校雠略》、《图谱略》,都是其中的精英。这些都有待于另外的研究,这里就不说了。
总之,郑樵是我国历史上的优秀史学家。他有许多东西继承了刘知几的优良传统而加以发展。在纪念这两位大史学家的时候,我特别指出他们之间的关系,为的是试图找出中国史学发展在这一方面的线索,供研究史学遗产工作上的参考。
〔注〕:《宋史》郑樵本传:“高宗幸建康,命以《通志》进。会病卒,年五十九。”高宗到建康,在绍兴三十二年(1162)正二月间。因此,人多断定郑樵死于是年。案:《夹漈遗稿》卷三有《投宇文枢密书》,自称“樵生二十有四矣”。案宇文虚中以靖康元年(1126)二月签枢密院,三月间即罢官。依此推算,郑樵“年五十九”应死于绍兴三十一年(1161),今年适为八百周年。高宗到建康时,郑樵已经在前一年死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