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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人民政府委员会首次会议 高岗同志当选政府主席 李富春林枫高崇民任副主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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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8-30
第2版()
专栏:

  东北人民政府委员会首次会议
 高岗同志当选政府主席
李富春林枫高崇民任副主席
【新华社沈阳二十九日电】东北人民政府委员会于二十七日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体政府委员一致推选高岗为东北人民政府主席,李富春、林枫、高崇民为副主席。会议并通过各会、部、院、行、局主要人选如下:办公厅主任林枫(兼),副主任栗又文(兼)。秘书长栗又文,副秘书长王光伟。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高岗(兼),副主任李富春、林枫(兼)、叶季壮,委员王鹤寿、顾卓新、杜者蘅、朱理治、王兴让、余光生、张维桢、吕东、魏震五、易秀湘、刘居英、张化东、倪伟、唐韵超、安志文、王企之。监察委员会主任林枫(兼),委员张秀山、周桓、汪金祥、李逸民。(空两个名额,以后再定。)民政部长王一夫,财政部长顾卓新,副部长倪伟,重工业部长王鹤寿,副部长吕东、安志文,轻工业部长未定,农林部长杜者蘅,副部长魏震五,商业部长王兴让,副部长易秀湘,对外贸易部长叶季壮(兼),副部长张化东,文化教育部长车向忱,副部长董纯才、邹鲁风,公安部长汪金祥,副部长陈龙,司法部长兼东北人民法院院长高崇民)(兼),卫生部长王斌,副部长戴正华、白希清,东北银行总经理朱理治,副经理王企之、申玉洁,邮电管理总局局长陈先舟,劳动总局长唐韵超,外事局长陆曦。
为了更好地执行与贯彻东北人民代表会议决定,全体政府委员会议准备继续讨论经济建设与节约问题、人民代表会议、各级政府机构、城市政权组织及干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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