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5阅读
  • 0回复

新乡人民银行开展内汇业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8-31
第4版()
专栏:

  新乡人民银行开展内汇业务
【新乡讯】为促进内地物资交流,发展生产,本市人民银行办事处开展内汇业务。根据各地的生产需要,先后有计划有重点的已与邢台、邯郸、石家庄、郑州、汉口、开封、太原、焦作、安阳、北平、天津、长治、晋城、获嘉、菏泽、徐州、塘沽、阳城等地建立通汇。本处为继续开展内汇业务,现正与上海、青岛、西安、蚌埠、洛阳、济南、许昌、信阳等地办理通汇手续,电汇、票汇,不久即可畅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