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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瓦会议两主席复函老挝国际委员会 对监察监督老挝停火工作作出指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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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5-09
第6版()
专栏:

日内瓦会议两主席复函老挝国际委员会
对监察监督老挝停火工作作出指示
新华社8日讯 据塔斯社莫斯科8日讯:1954年日内瓦会议两主席已经写信给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答复这个委员会5月1日向两主席提出的报告,对它今后的工作作了指示。
信中说:“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会议两主席苏联政府和英国政府满意地注意到,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根据他们的指示已于1961年4月28日在德里开了会,从而恢复了自己的活动。两主席收到了委员会1961年5月1日的报告,并对这一报告中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
信中对委员会目前的任务指示说:“两主席认为,目前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根据交战各方达成的协议把老挝的停火肯定下来,并且对停火实行监察和监督。在老挝交战各方就有关停火的问题签订了协定以后,委员会应该对这一协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我们想,委员会在监督这一协定的执行的工作过程中,将同老挝各方协商从各方得到为完成这一任务所必需的情报。
“委员会应该在交战各方停火之后立刻到达老挝并着手执行自己的任务,当然,委员会的到达要同交战各方协商过。
“两主席希望,委员会将会在同老挝各方密切接触的情况下,完成交给它的职责。这里两主席考虑的是,交战各方对他们呼吁在老挝停火的号召给予了肯定的答复。”
信中说:“至于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在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以后的职责问题,那么,确定这些职责是将于5月12日在日内瓦召开的关于老挝问题的国际会议的权限之内的事。”
两主席并在信中请委员会向他们提出关于自己的活动、特别是关于各方遵守停火协定情况的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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