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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帕茨基在扩大的日内瓦会议上发言 苏联建议是解决老挝问题的基础 应当从老挝撤退外国武装部队,废除东南亚条约 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任务不能侵犯老挝主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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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5-24
第1版()
专栏:

腊帕茨基在扩大的日内瓦会议上发言
苏联建议是解决老挝问题的基础
应当从老挝撤退外国武装部队,废除东南亚条约
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任务不能侵犯老挝主权
新华社日内瓦22日电 波兰政府代表团团长、外交部长亚当·腊帕茨基,在和平解决老挝问题的扩大的日内瓦会议22日的会议上作了发言。发言全文如下:主席先生,各位部长先生,各位代表先生:
在老挝战争爆发之初,波兰就支持召开和平解决老挝问题的国际会议的主张。我们支持苏联1960年12月22日的建议,以后又支持诺罗敦·西哈努克亲王殿下1961年1月1日的建议。
我代表波兰政府对这次会议的所有创议者表示感激。
我们在西哈努克亲王的创议中,看到了同样的和平共处政策的体现,这种政策使得波兰和柬埔寨——尽管我们两国之间有所不同——近年来能够在互相尊重、友好和合作的基础上保持密切的关系。
我们的会议得以召开,在决定性的程度上,应归功于两位主席——苏联外交部长葛罗米柯和联合王国外交大臣霍姆伯爵。
我们在这里共聚一堂,是为了依据日内瓦协议和印度支那的真实事态,凭着大家的良好意愿,来保证建立老挝和其他有关国家之间的正确关系,并从而扑灭在老挝酝酿着的国际冲突的危险温床。
波兰代表团完全同意许多其他代表团的这种见解,即:1954年日内瓦协议,是这次会议的出发点。
过去七年的历史,明显地丰富了我们的经验,并且必须从中为未来得出一些结论。但是,日内瓦协议未能为老挝人民保证和平、真正独立、统一和中立,这不是日内瓦协议的过错,也不是老挝人民的过错。
老挝战争的根源是由于违反了日内瓦协议和侵犯了老挝人民的主权。
我不想过多地追溯过去。但是,必须弄明白我们必须解决的危机的根源。
波兰政府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我的立场基于尽人皆知的无可争辩的事实,这些事实已经由代表老挝人民本身的那些有资格的人士在这里加以引述,他们是:老挝王国政府代表贵宁·奔舍那大臣先生和老挝爱国战线党的代表富米·冯维希先生。越南民主共和国外交部长雍文谦先生也向我们谈到了这些事实。
近年以来的事态发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陈毅先生加以阐明和分析。苏联代表团团长已为我们对老挝事态作了估计。
我将仅仅阐述我认为必要的基本情况。
从一开始,从1954年起,一方面是日内瓦协议精神、老挝人民的愿望和印度支那和平的必要性,另一方面是硬要把老挝包括在“实力地位政策”范围之内——这种政策在过去成了美国对待社会主义国家的政策的官方方针,这两者之间就出现了一种根本的矛盾。对那些不愿忍受旧的和新的形式的殖民地从属地位的人民和国家,也执行了这种“实力地位政策”。
从所追求的目的的角度来看,这一政策在老挝已经证明是不成功的,并且给老挝人民带来了悲惨的结果,而且它也无例外地对所有有关国家都是有害和危险的。
我们愿意希望,美国新政府将从过去很长时间中得出一些结论。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恢复和保证对日内瓦协议精神的尊重以及对老挝人民的权利和愿望的尊重。
如果人们一贯遵循下列两项原则,就将能共同实现这项任务:
一、老挝有权向其他国家要求确保自己免受不论何种形式的侵略、干涉和干预。
二、其他国家有权要求老挝不成为矛头指向它们的、不论何种形式的侵略、干涉和干预的一个工具。
我们认为,这次会议的出发点和工作的内容,正是像上面所说的老挝和其他有关国家相互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除了上星期五一个发言这个唯一的例外,——也不值得就这个发言进行争论——所有发了言的代表团都表示支持老挝中立的原则。
波兰代表团也真心诚意地表示支持这个原则。
我们要说明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立场:我们认为,老挝的中立,是我刚刚阐明的老挝和其他有关国家相互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付诸实施的一种适当形式。
凡是不符合这个原则的事情,势必要么违反老挝的权利,要么违反其他国家权利,并将同中立背道而驰。
得到老挝爱国战线党支持的老挝王国政府的立场是明确的。这种立场是从已经在这里向我们阐述了的老挝外交政策的整个纲领中产生的。
老挝希望自主和中立,它认为这是它的独立、统一和和平发展的保证。
只有从这些原则出发,人们才能在我们这次会议上获致一项协议。
至于选择老挝发展的道路及其政治生活的形式,这完全是属于老挝人民权限之内的事情。
波兰代表团同情地研究了老挝王国政府的内政纲领,认为这是国家统一和老挝内部的民主和和平发展的政策的明确体现。但是,这次国际会议的与会国,只能为老挝内部的这样一种发展创造适当的条件。
我们重视在老挝的停火,认为这是一项重要的成就。我满意地告诉这次会议的与会国,正如我现在掌握的情况所表明的那样,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内,波兰、印度和加拿大的代表之间,表现出融洽的合作。
可是,不能忘记,老挝战争以及这个战争的继续下去的直接原因在于东南亚条约组织的某些国家的部队和军事人员参加敌对行动。本来应该从这整个地区尽快撤出的新殖民主义雇佣兵——国民党残匪也开进了老挝。
我们这次会议在最近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之一,是使外国武装部队撤出老挝。很显然,在将来,外国武装部队、外国军事人员以及外国军事基地在老挝的存在,也是同中立不相容的。
把军备输入老挝,应以国防所必需的数量为限。
老挝的中立不容许把老挝置于任何军事公约、联盟和协定之下。
同样,老挝也不能成为任何军事集团或任何特定国家的所谓保护的对象。南越人民今天已经痛苦地感受到这种保护的代价。
来自南越的消息,是令人不安的。这些消息表明了这种所谓保护对印度支那和平的日益增加的危险。
因此,对老挝的中立来说,废除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和该条约议定书的有关条款,更加显得重要。
一切有关国家承担尊重老挝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中立的义务,是对老挝的安全的适当保证。
主席先生,
人们知道,也可以借助于经济手段来侵犯中立。
这就是为什么任何使老挝在经济上从属于其他国家的手段,是同老挝的中立不相容的。
波兰代表团认为,为了避免这种危险,老挝王国政府大臣所提出的原则应该被作为出发点。
奔舍那大臣先生曾经说,老挝准备接受一切国家的经济和财政援助,只要这种援助不附带任何政治或军事条件。
我们认为,下列原则是符合老挝的中立和主权的利益的:毫无歧视地同所有国家建立经济关系,没有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的垄断,没有任何国家的组织的任何特权;建立没有预带任何直接或间接干涉老挝对内对外政策的条件的经济关系。
因此,建立会议的一个专门机构来管理对老挝的经济援助,将是不正确的。
相反,如果老挝政府本身日后认为根据具体需要求助于参加这次会议的国家是有益的,在那种情况下,波兰,而且我认为任何其他国家,都不会反对根据我刚刚谈到的那些原则来审议这样的建议。
主席先生,先生们,
我已经尽力阐述了波兰代表团关于老挝和其他有关国家相互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关于老挝中立的基本意义,以及确保老挝中立的必要条件等方面的见解。这些原则的实现,将等于确保老挝的和平、独立、主权和统一,将创造条件使老挝得以消除殖民地从属地位的后果,并使它得到保护而免受新殖民主义之害。
波兰代表团在关系到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的问题上的立场,正是从上述原则出发的。
不管这个委员会在过渡时期——就是说直到老挝目前的战争状态结束时——和在以后的时期的活动的性质有何不同,委员会的任务不能侵犯老挝人民依据自己的意愿自行管理国家的权利。
现在我不打算细谈委员会的工作的组织问题。我只是想介绍一下从我们在印度支那的各个监察和监督委员会之内的多年工作中所积累起来的好好坏坏的经验中得出的结论。
每当委员会取得协议而行动,它的决定总是见效、被付诸实施并得到各方的尊重。
我们现在注意到,两主席的指示和帮助对委员会融洽和有效地工作所起的主要作用。特别是在紧急的最近几个月的实践中,两主席的体制已经积极地形成和增强了,这种体制应该在日后继续起重要的作用。从所有这些经验中可以为将来得出一些结论。
主席先生,先生们,
苏联外交部长在会上提出了两个文件的草案,包括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关于从老挝境内撤出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以及关于国际委员会的职权的协定。
波兰政府同意这些草案,并且认为这些草案构成了解决老挝问题的适当的基础。
在我看来,如果这次会议的所有与会国都真心诚意而且始终如一地以老挝的主权和中立为出发点,将有可能达成一项协议。
从上述原则出发,波兰将在这次会议上和在委员会内竭尽全力对老挝问题的解决作出贡献;为了老挝人民和和平的利益,我们必须正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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