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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在北京互换领事条约批准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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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6-09
第4版()
专栏:

中捷在北京互换领事条约批准书
新华社8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今天在北京互换了1960年5月7日在布拉格签订的中捷领事条约的批准书。在互换批准书的证书上签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是外交部副部长曾涌泉,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方面是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华大使约瑟夫·赛迪维。
参加仪式的,中国方面有外交部领事司司长秦力真、苏联东欧司副司长陈伯清和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李恩求;捷克斯洛伐克方面有捷克斯洛伐克驻华大使馆二等秘书梅尔尼查克、随员库班和谢青。
根据上述条约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这一条约从互换批准书之日起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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