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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尼日利亚经济会谈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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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6-22
第1版()
专栏:

中国尼日利亚经济会谈公报
尽早建立外交关系将有助于促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在平等互利和进出口平衡基础上发展两国直接贸易中国将向尼提供工业和农业的成套设备和技术援助建立和发展两国之间的文化合作促进两国人民友谊
新华社21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经济代表团和尼日利亚经济代表团会谈公报
1961年6月18日在北京
以尼日利亚联邦财政部长奥科提—埃博赫阁下为首的尼日利亚经济代表团,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邀请,于1961年6月15日至19日访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的副团长是联邦工商部长兹·布·迪普查里马阁下,团员有:联邦经济发展部国务部长杰·克·奥班德阁下,西区工商部长阿·奥·阿德伊阁下,东区经济计划部长阿·恩·奥邦纳阁下,北区地方政府部长哈吉·巴希尔阁下,尼日利亚驻英国高级专员阿布杜勒·马勒基阁下和其他官员。
在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副总理李先念分别接见了尼日利亚经济代表团,并且同他们进行了友好的谈话。
在访问期间,由尼日利亚联邦财政部长奥科提—埃博赫阁下率领的尼日利亚经济代表团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经济代表团进行了会谈。中国方面参加会谈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经济代表团副团长、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方毅,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卢绪章;团员:外交部西亚非洲司司长何英,对外经济联络总局副局长杨琳和对外贸易部局长刘希文。会谈是在友好融洽的气氛中进行的。
在会谈中,双方就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和经济、贸易、文化关系问题充分地交换了意见,并且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双方表示愿意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为此,双方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日利亚联邦之间尽早建立外交关系和互换大使级的外交代表,将有助于促进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双方还同意考虑互设商务代表处,以利两国经济、贸易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二)双方愿意在平等互利和进出口平衡的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直接贸易,并且认为,两国之间可以交换的商品很多。中国将向尼日利亚出口棉布、丝绸、各种机械、日用百货和其他商品,尼日利亚将向中国出口棉花、花生、可可、棕榈产品和其他商品。
(三)为了促进两国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根据尼日利亚政府的需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尼日利亚提供工业和农业的成套设备和技术援助。
(四)尼日利亚经济代表团代表尼日利亚联邦政府,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1962年在尼日利亚首都拉各斯举行的国际贸易博览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愉快地接受了这一邀请。
(五)双方表示愿意建立和发展两国之间文化合作,认为加强两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将进一步促进两国人民的友谊和相互了解。
(六)双方认为,两国互派人民团体进行友好访问有助于促进两国间的友好关系的发展。
双方满意地指出,尼日利亚经济代表团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助于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和经济贸易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经济代表团团长 叶季壮
尼日利亚经济代表团团长 奥科提—埃博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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