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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察哈尔省委 号召加强护路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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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9-08
第2版()
专栏:

  中共察哈尔省委
 号召加强护路工作
【本报讯】近来察哈尔省境内铁路,不断发生盗窃枕木、电线及道钉等事情,中共察哈尔省省委为保护人民的铁路,特于八月三十日发出指示,号召全省人民加强护路工作。指示要点如下:
一、全党全民动员起来爱护铁路。县、区委及支部,必须教育广大群众,使之正确认识铁路是人民自己的,必须由人民自己爱护,保护。并经常检查督促,以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或破毁。
二、沿铁路线十到十五里内之村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民兵护路队,下设护路小组,选拔最优秀之民兵组成。划分段落,有计划有重点的不定期的进行巡线,护路,护桥,并建立会哨制度。
三、武装护路与除奸清特相结合。在上述范围内之村镇民兵队长兼护路队长。村公安员兼护路队指导员。定期开会检查,讨论布置护路工作。
四、为了加强护路工作,由沿铁路线之公安局、武装部、铁路公安段,或公安分驻所共同组成护路委员会,建立定期会议制度,讨论布置铁路及地方的全面护路工作。并经常交换情报,侦缉破坏分子。对破坏分子中之现行犯,护路队可加逮捕,连同证件送区转县处理。
五、为发动群众护路,造成群众护路运动,使护路运动能坚持下去,应注意培养护路中集体或个人的模范,并及时适当地给予表扬奖励。
六、护路小组、护路队、全体民兵及铁路沿线之职工、公安段、所、纠查队员均有权对携带或贩卖铜铁电线及铁路器材者之严格检查,追究来源。如未有机关证明或来历不明者,送当地政府处理。对偷割或专收买小偷之偷盗器材及特务破坏分子要分别轻重处理。反对不问情况草率处理或“怜惜穷人”的所谓“群众观点”。各地政府对分营商业及私营商业,铜器制造业,要严格禁止收买或以铜线制造铜器,以铁路之道钉、夹板打造铁器。对已发生之问题应加追究处理。
(人民铁道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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