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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妇女特点派工 严格实行同工同酬 利济四大队五队加强女社员劳动保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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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7-04
第2版()
专栏:

根据妇女特点派工 严格实行同工同酬
  利济四大队五队加强女社员劳动保护
本报成都3日电 四川新繁县利济公社第四生产大队第五生产队在夏季生产中加强妇女劳动力的保护,有力地促进了生产。目前,全队妇女劳力出勤率经常保持在95%以上。全队主要由妇女担任的一百七十多亩小春作物的收获任务比原计划提前八天完成。
这个生产队有四十九个妇女劳动力,占全队劳动力总数的68%。今年夏收夏种任务很重,占全队耕地三分之二以上的小春作物要及时收获,同时要在腾出的土地上栽插水稻,有很大一部分生产任务靠妇女担任。全队妇女在党的政策的鼓舞下,劳动积极性日益高涨。队干部在研究了上述生产形势后,认为妇女劳动积极性越高,就越要关心她们的健康,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妇女劳动力的积极性,适时完成夏收夏种任务。生产队在总结了以往妇女保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保护妇女劳力采取了几项主要措施。
首先在调工上切实注意照顾妇女的生理特点,确定夏收夏种期间总的调工原则是:女社员以参加小春作物收打和夏季早熟作物田间管理为主,男社员以参加大春作物栽插和田间管理为主。因为前项农活是旱地作业,活路较轻,技术要求不同,宜于妇女做;后者活路重,技术高,且多水田作业,男社员担任较合适。其次是在具体派活时,根据农活轻重、技术高低、距离远近,实行男女搭配,分工合作。如最近给九亩玉米地追肥、垒厢,他们便派了三个男劳动力去挑粪,派五个女劳动力上水粪、丢干粪、垒厢。
这个队还严格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动定额评工记分。在夏收夏种期间,除了适当提高劳动工分报酬外,对妇女在月经、怀孕、哺乳期中所做的农活,定额偏高的都加以调整。使全队十二个产妇、孕妇和哺乳妇都得到了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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