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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大兴纱厂正式发还私营 劳资双方议定实行民主发展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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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2-14
第2版()
专栏:

  石家庄大兴纱厂正式发还私营
 劳资双方议定实行民主发展生产
【新华社北京十三电】两年来由人民政府代管的私营石家庄大兴纱厂,已于十一月九日正式发还给汉口大兴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前年石家庄解放后,该厂负责人逃匿,生产陷于停顿,人民政府为了恢复生产,保障职工生活,乃将该厂暂行接管。今年四月,该厂当事人请求发还自营,经政府查明确属私人资本,与资方代表多次磋商后,议定于九月一日移交,后因资方未能筹付政府在代管期内所抵垫之资金,要求展期两个月,以此延至上月始行正式发还。在十一月一日签订的协议合同中,规定原大兴纱厂之原动部(接管后为公营石家庄电灯公司第二发电厂)亦同时发还。在人民政府接管之初,该厂遭匪机轰炸,机器与厂房、仓库几已全毁。两年以来由于政府与全厂职工的共同努力,工厂不仅已恢复旧观,而且产品的质量超过解放前的水准。政府接管该厂后,在厂内建立了良好的民主管理制度,对职工福利也有了更多的设施和保证,因而大大发扬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在今年八月政府决定发还时,该厂职工由于害怕再受资方压迫,害怕发还后生产受影响,在思想上存在着很大的顾虑。中国共产党石家庄市委员会为此曾在大兴纱厂的支部中进行教育,并在工会、青年团等群众组织中分别解释发还的意义。为了保证发还以后劳资双方能共同努力发展生产,该厂工会与大兴公司方面共同签订了劳资议定书,规定公司方面保证实行过去的各种民主制度,工会则继续在工人中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以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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