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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机关大力提倡 商业部门具体支援 农安县家兔饲养业发展很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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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7-19
第3版()
专栏:

领导机关大力提倡 商业部门具体支援
农安县家兔饲养业发展很快
本报长春18日电 吉林农安县饲养家兔已经成为具有群众性的副业生产活动,目前全县已养兔一百七十多万只。
农安县群众性的饲养家兔,是在县领导部门大力提倡和商业部门具体扶持之下发展起来的。1957年以前,农安县商业部门从外地购入家兔,采取春贷秋还的办法,供给社员,鼓励社员养兔。商业部门并且以合隆公社为重点,具体帮助总结经验。由于采取了这些措施,这里的家兔饲养业发展很快,合心大队原是个比较贫困的大队,一年间繁殖家兔九千多只。社员由于养兔增加了收入。
农安县在发展饲养家兔的工作中,贯彻了私养为主公养为辅的方针。这里的经验证明,社员家庭饲养家兔,不但便于管理,而且能充分利用社员的工余时间。广大社员下地回家时在锄钩或犁辕上捎带一捆野草、野菜,就够回家喂兔了。一些社员家庭,还采取“小份子”养兔的办法,例如开安公社老成窝铺生产队的孟昭祥,分给三个学生每人一个母兔自己繁殖,收入归他们自己支配,把儿童、妇女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在饲养管理上,群众也根据各自的条件,摸索出许多适合情况的方法,如笼养、窖养、散养、圈养、洞养等。
在解决种源问题方面,着重发展适合本地条件、成活率高、繁殖快、出肉多的本地品种,全县现有家兔中,70%左右是本地兔。开始,商业部门也从河南、河北、山东等地调进一万五千多只种兔,大都是优良品种。但是由于不完全适应当地条件,因此,他们对于从外地引入的优良品种,采取了逐步推广和逐步发展的方针。
根据家兔繁殖的特点,饲养中普遍采取春繁、夏养、秋淘汰、冬保母的办法。即在春季大量繁殖,以利用夏季的充足的饲料。秋季即把长大的家兔留母去公,留优去劣,卖给供销部或宰食。冬季天冷,饲料也少,集中力量养好母兔,以便来春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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