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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劳动保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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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7-22
第1版()
专栏:社论

加强劳动保护
做好工矿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为职工们创造良好的劳动生产条件,是保证生产有秩序地进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切劳动保护措施都有两重作用。一是克服自然条件给生产带来的不利因素,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一是对企业生产力的保护,保证工人在生产上的安全与健康,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在煤炭生产中,支架掩护工作和防爆、防尘、通风的工作有没有做好,对于井下工人能否顺利、安全地开采煤炭,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有着极大关系;炼钢生产是在非常的高温下进行的,如果安全防护工作没有做好,不但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且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企业的劳动保护设施,都是根据不同的劳动条件和客观需要设置的,因而也是十分具体的。炼钢工人没有有色眼镜,就很难看清平炉内钢水沸腾的状况;电焊工人没有防护罩就根本无法进行焊接;混凝土搅拌工人没有手套、围裙和胶靴,就很容易损伤手脚。夏季气温上升了,纺织工厂的降温工作没有搞好,温度过高,工人们就难以持续生产。所以,劳动保护工作决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工作,而是保护企业生产力,实现人对自然进行斗争取得胜利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本身就应当属于生产的一部分。
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1956年国务院通过的关于发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决议中,也明确规定:“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几年来,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劳动保护工作都在不断地得到改善和提高。但是,我们决不能满足于已有的成就,必须在现有基础上,使劳动保护工作做得更好,更加提高劳动生产率。
进一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必须抓紧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领导地管理各项劳动保护工作。近几年来,许多企业在车间、工段和班组中建立了一些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不脱产的安全员。这是必要的。但是,也有些单位因为群众管理工作的加强,而对于专业管理工作却相对地放松了,使大部分的经常性的工作都落到了非专业的群众性安全生产组织与不脱产的安全员身上。我们知道,群众性的管理是不能完全代替专业管理工作的。因为,劳动保护工作是有许多专门性的工作需要有专业性的机构来承担。没有专业管理机构来统一领导,工作就很难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只有专业的管理而没有群众性的管理相结合,管理工作也难做得深透。所以,建立和健全专业性的组织领导机构,实行专人、专事、专责的管理,更好地把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结合起来,是当前提高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第一个重要环节。其二,有了健全的专业组织领导机构,还必须有科学的合理的规章制度,作为共同遵循的、统一的行动准则。不同的生产企业和不同的劳动条件,都必须按照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相应的生产、操作程序,通过规章制度把它们固定下来,做到职责范围明确,工作内容清楚。一般地说,许多企业都是有一套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的。但是,近几年来,由于许多企业无论在生产规模和内容、生产方法和工艺流程等等方面都有许多改进和新的变化,所以,根据新变化、新情况,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番整顿和改进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其三,做好劳动保护工作还必须有一定的物质条件。诸如各种安全装置(如防爆器等等),各种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靴鞋等等),以及各种必要的保健物资和福利设施等等。这些设备和用品需要量大,除了生产和供应这些物资的单位千方百计地增加产量,尽量保证供应而外,各企业还要主动积极地采取措施,自力更生地解决一部分劳动保护用品,并且切切实实把它管好。
现在正是炎热的夏季,各个企业,特别是高温作业的单位,在做好经常性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要特别抓紧当前的防暑降温工作,事先消除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改进职工夏季的生产条件。企业领导人员要把关心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看做是自己的群众观点的表现。应当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也把劳动保护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把安全工作列为考核生产成绩的重要的项目;同时,还应当使生产技术、设备动力、材料供应等部门,分别从生产方法、操作规程和设备维修等各方面协助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部门做好安全工作,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对劳动保护的领导,改善劳动保护的专业管理工作,又有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组织相配合,那么,我们的劳动保护工作必然会有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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