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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瓦会议举行第三次限制性会议 讨论关于老挝中立宣言 普希金、章汉夫、奔舍那等认为必须重申一九五四年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的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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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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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瓦会议举行第三次限制性会议
讨论关于老挝中立宣言
普希金、章汉夫、奔舍那等认为必须重申一九五四年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的原则
新华社日内瓦24日电 扩大的日内瓦会议今天上午举行第三次限制性会议,继续讨论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的序言,并且开始讨论宣言中有关普遍保证承认和尊重老挝的统一、主权、独立和中立的部分。
苏联建议在序言中重申“有关尊重老挝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和不干涉其内政的保证的原则,同意这些原则是和平解决老挝问题的基础”。会议原则上接受了苏联的建议。这项建议的措辞将由一个为起草建议而成立的起草委员会拟定。
苏联代表普希金在提出这项建议时指出,这个原则是1954年日内瓦协议中最重要的一点,必须重申这个基本原则作为解决老挝问题的基础。
老挝王国政府代表贵宁·奔舍那支持普希金提出的这一主张。他说,过去七年来老挝局势不稳定的根源就在于:某些国家违反这个原则,干涉了老挝内政。他指出,这个原则在老挝三亲王苏黎世会谈公报中已经得到了肯定。
中国代表章汉夫指出,这次会议的参加国重申1954年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中的这一原则,是完全必要的。他说,只有依据这个原则,才能求得老挝问题的和平解决。
印度代表拉尔对苏联的建议提出一些修正。他建议在苏联的建议中加上尊重中立的字眼,他还提出了其他一些关于措辞上的修改意见。苏联、中国和波兰的代表们同意印度的修正意见。
加拿大代表建议在苏联提出的序言中加上一句话,即:同意把1954年日内瓦协议中所包含的原则作为和平解决老挝问题的基础。
会议决定,起草委员会在起草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的序言时应考虑到这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各项建议。
会议接着讨论第三个项目:普遍保证承认和尊重老挝的统一、主权、独立和中立。苏联关于这一部分的草案如下:
“深信老挝的独立和中立将促进老挝的和平的、民主的发展,促进实现民族和睦和国家统一,并且符合巩固东南亚的和平与安全的利益;
“庄严地声明:它们承认并将尊重和遵守老挝的独立和中立,不干涉老挝的内政,不采取任何行动直接或间接损害这个国家的主权、独立、中立和领土完整。它们保证对老挝的任何援助都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它们保证不把老挝拉入任何军事同盟或其他与中立地位不相容的同盟。它们保证不往老挝派遣任何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不在老挝建立任何外国军事基地和军事据点,并且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也不采取任何其他措施,来破坏这个国家的和平。”
首先就这个项目发言的是中国代表团代理团长章汉夫。他说:“苏联草案中的这个规定,是同老挝三亲王苏黎世公报中的政治纲领的序言完全相符合的。”
他接着说,“过去七年的历史证明这个事实:每当老挝能够奉行独立和中立政策的时候,和平、民主、团结和统一就能在老挝得到发展。与此相反,每当独立和中立的政策遭到破坏的时候,战争就随着发生,其结果不仅使老挝人民遭受深重的苦难,而且使整个东南亚的和平和安全受到威胁。老挝的独立和中立有利于老挝人民以及世界和平事业。这是我们的共同信念。因此,在我们的文件中重申这个共同的信念,是完全必要的。”
他说,“至于与会国保证承认和尊重老挝的独立和中立,这是我们的会议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我们必须以最明确和庄严的措辞来确定我们与会国应当承担的保证。”
章汉夫把苏联、印度和法国所提出的宣言草案作了一番比较之后,建议会议通过苏联草案中有关承认和尊重老挝独立和中立的规定的措辞。
富米·冯维希表示支持会议讨论的苏联宣言草案中的主要段落。他说,苏联草案完全符合老挝人民的愿望。
会议通过了在上星期四(7月20日)和星期五(21日)举行的前两次会议的记录。
下次讨论将在25日当地时间下午三时(北京时间下午十时)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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