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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区党委决定 发扬为民服务精神 干部不得贱买果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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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10-22
第2版()
专栏:

  太行区党委决定
发扬为民服务精神
干部不得贱买果实
【本报长治讯】为发扬干部为群众服务的崇高革命品质,中共太行区党委于十二日发布“群运中县区干部对待斗争果实问题的决定,”该决定称:我区干部在坚持抗战与战胜抗战期间连年天灾中,经受了严重的考验。数年来在发动群众时,干部对群众斗争果实从未分取丝毫,这种光荣的革命品质值得发扬,胜利以来,少数干部产生享乐思想,竟有个别县区干部以贱价收买等方式分取群众斗争果实,实应引起我全党干部的严重警惕。此种现象不仅授地主特务以造谣借口,且将影响内部团结,腐蚀干部优良品质,为此决定:群运求实完全由群众处理,本地贫苦干部应分者与群众一样分配,不得借口多分或变相苟取。县区干部过去以贱价收买等形式所取之斗争果实,限期退给群众,已消耗者酌价赔偿。如不执行,即以纪律制裁直至开除党籍,以保持我党为群众服务的崇高革命品质与艰苦作风。各级党委应发动干部作自我检查,开展批评运动,表扬模范干部的模范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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