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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事谈作风 读稿杂记之十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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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9-15
第6版()
专栏:

  从小事谈作风
 读稿杂记之十一
亚群
大概,有些人是因为没有看见;有些人是因为看见了没有把它当作一回事。我们一再刊登“来稿注意”,但到今天为止,“一纸写两面”的,“横写”的,写“芝麻大的字”的,“用××代替人名地名和年月日”的,写得拥挤不堪的,写“草字简笔字”的,仍然常常有!
在没有搞过,或不了解编、排、校的工作的同志们,对于上例的那些“小事”给予编、排、校工作的困难,是体会不到的,不足为怪;但作为一个人的作风问题来说,却值得注意。因为这种作风,或多或少是缺乏群众观点的表现。最突出的例子是:有些文稿上的署名,往往是签字式的字体。一般说来,这种字体,是只有自己和自己底最密切的朋友,才辨认得出的,用之于投稿,实在不适宜。我们有时经过编、排、校,三方面的研究,揣测,“协商”,才确定一个笔名,而印出之后仍然是“似是而非”!(如把“海滔”印成“海渴”,“竹可羽”印成“@羽”……)。
其次是有些同志在稿末写上“如不合用,希望修改寄还”,可是他的稿纸已经写得密不通风,使人无从插手了!
所有这些“小事”,总的说来,都是凭自己底“习惯法”办事,没有考虑客观的实际行不行得通。此事虽小,可以放大。最好,处理每一件事之前,都能考虑一下客观的情况,比如写一个字,也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假如我是排字工人,这样写法,我认不认得呢?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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