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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逻辑教学的一点体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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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8-03
第4版()
专栏:

对逻辑教学的一点体会
昆明第十四中学语文教员 何名申 戴大明
目前,在高中语文课本的第一、二、三册课文中,都选有一些关于形式逻辑的基础知识。这无论对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训练,或者对谈话与写作表达能力的提高,都有很大的好处。
但是,要使学生能真正掌握并运用这些知识,必须力求把逻辑教学与他们的想、谈、读、写等实际活动,密切结合起来。就语文教师的教学来说,我们认为,把逻辑知识的运用和范文(特别是议论文)的教学结合起来,是一个有效可行的办法。也就是说,教师在分析范文的思想内容和讲授语文知识的同时,可联系学生所学过的逻辑知识,对课文适当地作一些具体而不繁琐,多样而不复杂的简要的逻辑分析。高中语文课本前三册所包含的逻辑常识,形式逻辑的几个基本规律,以及概念、判断和推理的许多知识与规则,随时可以从范文中得到例证。就是概念之间的关系、概念的划分等,也是经常用得上的,而且还是中学生们往往容易弄错的。
假若把语文课本中的逻辑常识,仅当成几篇附录的课文泛泛地讲解,而不力求结合学生言谈、学习和写作的实际,也不经常在教学中进行分析,只是让学生记住一些名词术语,那么,逻辑常识的教学,对学生思维与表达能力的提高,将不会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教育者必先受教育”。这样做,当然首先要求语文教师对逻辑基本知识,有较透彻的了解和较熟练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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