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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内瓦会议第十次限制性会议上 章汉夫就两个问题阐明我国主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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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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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在日内瓦会议第十次限制性会议上
章汉夫就两个问题阐明我国主张
赞成一切外国军队和外国军事人员不进入老挝的原则,驳斥了法国的保留条款;原则上赞同不向老挝运入除老挝国防所必需的常规军备以外的任何军事物资,主张就这个问题草拟相应的条款
新华社日内瓦2日电 出席扩大的日内瓦会议的中国政府代表团代理团长、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今天在第十次限制性会议上就关于老挝的中立宣言的第十个问题(不把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运入老挝以及不允许此类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驻在老挝或通过老挝的一般义务)发言。
他说,“中国代表团支持苏联草案中关于这个问题的提法,赞成苏联主席的建议,赞成起草委员会以苏、印草案为基础,草拟出关于一切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不进入老挝的原则条款,把法国草案的保留条款不能达成协议一事载入记录。中国代表团反对把法国的保留条款写在宣言里面。”
章汉夫指出,法国代表对于他的这项保留所进行的辩解是根本站不住脚的。章汉夫说,“谁都不否认1954年日内瓦协议同意法国得在老挝驻有少量军事人员的事实,但是1954年日内瓦会议以后法国参加了东南亚军事集团,这就不能不使法国根据日内瓦协议保留在老挝的军事人员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他们实际上变成了这个自封为对老挝负有所谓保护责任的军事集团的军事人员。1954年日内瓦协议保证尊重老挝不参加军事集团,怎么能够认为把一个军事集团的军事人员留在老挝是符合日内瓦协议的呢?”
他指出,尤其令人不能容忍的是,1959年7月法国竟然通过一项协定,把日内瓦协议只给予法国的这项权利转让给了美国。他说,“法国这一破坏日内瓦协议的行为事实上是美国对老挝实行军事干涉并进而挑起大规模内战的导火线。”
章汉夫说,“中国是1954年日内瓦协议的签字国,我们同意法国的这项权利,是对法国的一种信任。如果当时我们预见到法国会把给予它的权利擅自转让给美国的话,我们肯定地是不会同意法国这项权利的。”“如果我们的会议同意法国保留一种随时可以转让给美国的权利,那么即使美国军事人员真的撤出了,我们又有什么保证美国的军事人员不再进入老挝呢?”
他表示不能同意这种说法:法国在老挝的权利,仅仅是法、老之间的问题,这次会议无权进行讨论。他说,“我们认为,这个问题一方面固然是法、老之间的问题,同时也是我们会议应该讨论的问题。这个问题有两个方面,片面地强调任何一个方面而忽视另外一个方面都是不对的。但是无论从那个方面说,法国的立场都是站不住脚的。从老挝人的愿望这方面说,老挝三亲王的苏黎世公报明确表示,‘要求一切外国军队和外国军事人员撤出老挝,不允许任何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进入老挝。’在这里,它一句也没有提到法国在老挝的军事人员可以除外的话。为什么苏黎世公报可以这样写,而我们的中立宣言偏偏不能这样写呢?”
章汉夫指出,印度代表论证了法国在老挝保持军事基地是不合理的,并且实际上已经建议修改1954年日内瓦协议给予法国的权利。章汉夫说,“这是完全合理的,我们赞成印度的立场。现在的问题是进行这样或那样的修改问题,而决不是原封不动地保留这些权利的问题。在讨论中立宣言这个问题上,本来是可以暂时不涉及这个问题的,我们现在仍然愿意这样做。但是,如果法国代表愿意就这个问题展开全面讨论的话,我们完全同意进入这样的讨论。”
章汉夫还表示不同意英国代表所提出的一项建议:在这次会议的文件中除掉写上关于不得向老挝运入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的原则规定之外,也加上法国的保留条款,但是把它放在方括弧里面。
新华社日内瓦3日电 出席扩大的日内瓦会议的中国政府代表团代理团长、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8月2日在第十次限制性会议上就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的第十二个问题(不把军备运入老挝)发言。
他说,“中国代表团原则上赞同不向老挝运入除了为老挝国防所必需的一定数量的常规军备以外的任何武器、弹药和军事物资。”在谈到把这个问题规定在哪个文件中才适当这一点时,章汉夫说,中国代表团认为,把这个问题规定在协定(或议定书)中,比规定在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中更为适当。
他指出,苏联代表团是把这个问题规定在它所提出的协定草案中的;法国代表团则是规定在它在7月26日提出的中立宣言的修正草案中的;印度代表团在它的中立宣言草案和议定书中都对这个问题作了某种规定。
章汉夫说,“大家知道,一个国家运入为自己所需要的武器,是这个国家的主权问题。不能因为这个国家自愿地执行和平中立政策,而就应该在这方面对它规定什么限制。目前世界上有许多奉行和平中立政策的国家,它们在取得自己需要的武器方面都不受任何限制,它们的中立地位并没有因此而受到影响。由此可见,不向老挝运入军火和军事物资的问题,同老挝的中立并不是有什么必然的联系的。同时,我们应该相信老挝,它既然自愿选择了和平中立的道路,它在取得军火和军事物资方面不会允许运入超出它自己的国防需要范围以外的军火和军事物资。我们的会议本来也没有理由在这方面作出任何规定。”
他指出,但是,鉴于在老挝发生了由于外来干涉而引起的内战,就这个问题草拟相应的条款以稳定老挝的和平,这种权宜做法也有一定好处。
他建议等会议进入讨论协定的时候再来审议这个问题。
章汉夫谈到了南越代表在7月26日的会议上提出的所谓“不直接或间接地帮助建立、维持或发展不属老挝政府军的任何军事或准军事部队的一般义务”的问题,他指出,这只是一个假设性的、没有根据的问题。他指出,老挝三亲王的苏黎世联合公报明确地规定:“根据有关各方协议规定的一项计划,把三方面的武装部队统一成为一支单一的国家军队。”他还说,“显然,在这项规定实施以后,就根本不发生什么不属老挝政府军的任何军队问题。”
他最后说,中国代表团反对南越代表提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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