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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院河南分院经济研究所 讨论价值规律对现阶段生产的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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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8-15
第7版()
专栏:学术动态

科学院河南分院经济研究所
讨论价值规律对现阶段生产的作用
中国科学院河南分院经济研究所,最近组织河南省部分经济理论工作者和教师,联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经验,讨论了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的作用问题。
大家一致认为,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应该很好地认识和运用它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大家认为,由于价值规律要求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在社会必要劳动消耗量的基础上进行,所以在社会主义社会,各企业在生产各种商品时,必须通过价值形式认真计算和比较个别劳动消耗量和社会必要劳动消耗量的差别。全民所有制的企业生产的某些内部调拨的生产资料,为了要进行经济核算,也同样有必要通过价值形式计算和比较这种差别。这样,价值规律在客观上就督促各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单位产品的消耗,以保证本单位的生产获得较多的盈利。显然,正视和利用价值规律的这种作用,对于发展生产,保证完成国家计划,增加企业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社会主义社会,价值规律对于各部门的生产,对于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部门间的分配,是否起调节作用呢?会上有几种不同的意见。
有的同志认为,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的规律,凡是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就对生产起调节作用。在社会主义社会,价值规律虽然受到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制约,但是除了国营企业内部调拨的生产资料的生产以外,在所有其他商品生产中,包括国营企业当作商品所生产的生活资料及某些生产资料。价值规律都起着不同程度的调节作用。
大多数同志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决不能笼统地说凡是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就一定起调节作用。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生产什么及生产多少,是由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所决定的。在这里,价值规律一般不起调节作用,否则就不能说明为什么我们不优先发展盈利较多的轻工业,而能够优先发展重工业了。
对于价值规律对集体所有制的生产所起的作用问题,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对于集体所有制的商品生产部分,价值规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即调节作用,它决定或调节着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不同商品生产上的分配。这是因为集体所有制要自负盈亏,它在生产商品时最主要的出发点只能是本集体的利益。在现行价格条件下,何种商品生产更有利,它就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愿意多生产它;何种商品生产不利,就少生产或不生产。在生产力水平还不高、社员生活还不富裕的条件下尤其是这样。因此,国家根据社会需要和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制定集体所有制的各种农产品的收购计划时,必须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的这种调节作用,规定恰当的比价;否则国家收购计划就有完不成的危险。另一种意见认为,就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来说,在调节其生产什么及生产多少的问题上,总的看来有三种因素在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地共同起着作用。即:第一,本集体成员们自身的生活需要。由于农产品尤其是粮食是人人少不了的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在安排自己的生产计划时,总要首先考虑社员们自身对各种农产品的需要。在生产力水平较低、自给性生产的比重较大、商品率较低时,这一因素的作用就更大。在这种条件下,不从发展生产入手,而单靠提高对其自身需要的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并不能达到增加这种农产品的商品性生产的目的。同时,当农产品价格偏低时,商品性生产的发展就会受到压抑,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既可能在各种商品性生产之间引起重新分配,也可能由商品性生产向自给性生产转移,降低商品率,增加自给性生产的比重。第二,反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的国家计划,对于某些重要的农产品,例如国家列入一类和二类物资的农产品,也起着一定的调节生产的作用。这种作用在收购价格和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相违背时,会受到有时是很大的冲击或限制。但是,不能因此就否认国家计划的这种作用。忽视了这一点,片面夸大价值规律的作用,也是不妥当的。第三,价值规律也起着一定的调节作用。它表现在某种农产品的价格和成本比较起来更有利时,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就会更乐意多生产它;在相反条件下,就不乐意生产它而愿意多生产别的商品或自给性产品。价值规律对于第三类物资的生产的这种调节作用尤其显著,对一、二类物资的生产也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当一、二类物资之间比价很不合理,生产其中某些商品特别有利而生产其中另一些商品特别不利时,这种调节作用就会更明显地表现出来。如果国家计划和价格政策合理,考虑了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就可以和国家计划一致,被用来作为实现国家计划的有力工具;反之,它则会自发地冲击和破坏国家计划。这样,以上三个因素就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地共同对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起着调节作用。这种调节作用的大小,是和生产发展水平、国家统购的物资范围和各种有关商品的比价情况有直接联系,因此需要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社员家庭副业生产,大家认为价值规律有更为显著的调节作用。但是,由于社员家庭副业生产在劳动时间、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等方面都受着相当大的限制,并且由于它的某些产品如粮食、棉花等,不能在市场上自由出售,所以价值规律的这种调节作用,从大的范围看,也是受着限制的,它和集体化以前的个体经济有着很大的不同。
(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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