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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 通过五年计划期间发展农业的决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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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8-25
第6版()
专栏:

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
通过五年计划期间发展农业的决议
新华社河内22日电 据此间发表的一项公报说: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在7月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讨论了第一个五年计划(1961—1965年)中发展农业的问题。会议检查了三年计划(1958—1960年)期间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的情况。
会议按照越南劳动党“三大”的决议提出了今后五年中农业发展的总任务和方向,并且对农业生产各个方面分别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奋斗目标,提出了巩固和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国营农场的任务、目标和步骤,以及保证实现这些任务和目标的主要措施。
为了适应农村新的生产关系和农业发展的新时期,会议提出了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执行和运用党的阶级路线的方向,同时提出了若干有关农业和农业合作化的新政策。
会议讨论了加强党对农业领导的措施。
公报在谈到五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时说,这是继续为克服贫困和落后状况而斗争的巨大计划。实现这一计划需要全党和全民作出巨大的、不懈的努力。
公报说,党中央号召全党、全民,首先是农民发挥当家作主和敢想敢作的精神,以全部热情积极投入农业生产,厉行节约,为实现会议的决议而努力奋斗。
据《人民报》报道:这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在第一个五年(1961—1965年)计划期间发展农业问题的决议共分五部分。
决议的第一部分是谈过去三年中的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和农业生产情况。决议说,在过去三年中,越南北方的农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并且发生了新的变化。我们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初级农业合作化:88%的农户已经参加了农业合作社(合作社的耕地面积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76%),其中24%组成了高级农业合作社。目前,每个合作社平均有六十九户。有九千个以村为单位的合作社,有一百多个以乡为单位的试验性合作社。在沿海地区,把渔民和制盐工人组织到合作社的工作已经大体上完成。
决议说,虽然我国农业仍然很落后,而且仍然遭到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困难;但是从1957年到1960年,农业总产值每年增长5.6%。由于两度歉收,最近我们遇到一些困难,但是粮食和工业原料作物还是逐年增产。牲畜头数也增加了。由于增产的结果,我们克服了许多困难,并为经济和文化的初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决议说,这些伟大成就证明了党在领导发展生产方面的路线和政策是正确的,证明越南北方的农民是勤劳的,证明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始对生产、特别是在效率和改进技术方面产生了良好的影响。这些成就同社会主义国家在经验、物资和技术方面所提供的无私援助是分不开的。三年来,我们在领导农业方面作出了许多成绩:我们已经把农业当作中心任务,建立了农业和工业之间、积累和消费之间的正确关系。这些成绩是使农业获得巨大成就的基本原因。
决议的第二部分是谈在第一个五年计划(1961—1965年)期间发展农业的总任务和方向。决议说:根据党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规定的总路线,在这五年中,我们发展农业的总任务和方向必须以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改善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为目的。必须保证满足下列四项主要要求:向全体人民提供充足的粮食和食品,改善农民的生活;为工业提供原料,出口商品以换取我们所没有或者还缺乏的工农业所需的原料和装备;保证全面发展农业的劳动力,经常向工业提供劳动力;使农村成为广阔的工业品的消费市场。
决议说,我们是在农业的物质基础仍然薄弱和技术落后的情况下发展农业的。同时,这是一种热带农业,它有发展生产的有利的根本条件,又有许多困难有待克服。我们应当认清这个特点,以便积极发展生产,克服技术上的弱点,集中力量扩大耕种面积,提高劳动生产率,充分利用有利条件,解决热带条件所造成的困难,以便发展全面的和丰产的农业。我们应该掌握关于过渡时期的普遍规律,并把这些规律适用于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掌握社会主义分配的原则,并掌握物质鼓励同政治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的原则。
目前,我们发展农业的总任务和方向是:
积极巩固和发展农业合作社与国营农场作为农业发展的牢固基础。
把完善新的生产关系同发展农业生产力相结合,为农业建立物质技术基础;把扩大合作化同发展灌溉和改进农具密切结合起来;改进技术,扩大耕种面积,满意地解决作为中心问题的粮食问题,同时密切注意工业原料作物,发展畜牧业、林业、渔业和副业。
——进一步利用热带的有利条件;把在平原和山区发展农业密切配合起来。力求经过五年的时间把农业合作社社员的生活水平提高到目前的上中农的生活水平。
——巩固工农联盟,加强农村中的团结,发扬农民的革命热情,快、猛、稳地把农村引向社会主义。
决议还说,我们必须把发展合作社经济作为主要措施,同时要适当地关心合作社社员们的个人副业。对于没有入社的农民,我们应该进行耐心的教育和说服工作。
决议的第三部分谈到了在耕作、牲畜饲养业、林业、渔业、手工业等方面的具体任务、措施和政策。决议说,为了满足越南北方人民在粮食方面的日益增长的需求以及发展畜牧业的需要,我们必须在1965年年底时拥有大约九百五十万吨粮食,其中大米大约为七百万吨。必须在各方面促进粮食生产,包括稻谷、玉米、木薯、甘薯和豆类。我们必须大力发展工业原料作物,包括纤维作物、油料作物、甘蔗、橡胶、咖啡、烟草等,以满足人民的需要,并保证供国内工业和出口之用的原料。在1965年年底时,工业原料作物的面积将达耕地总面积的10%。今后必须开垦五十五万公顷生荒地。
决议说,我们在1965年必须拥有一百八十万头耕畜、八百到八百五十万口猪和大量的家禽;我们必须繁殖更多的马匹和更多的羊,并且开始饲养奶牛。根据每一地区的情况、可能与习惯,努力发展其他家禽家畜。
决议的第四部分谈到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国营农场的组织与活动。决议说,在五年计划的头几年(1961—1962年)应该集中力量保证巩固和发展在三角洲和内地的、以村为单位由一百五十到二百户组成的合作社。应当从生产实践中提高合作社的水平,而且应当稳步地在三角洲和内地各省以及条件许可的一些山区省份中试行把合作社扩大到全乡的规模。
决议说,扩大合作社的规模始终应当根据生产的需要,要符合于干部的管理能力,并符合于群众的愿望。
决议说,在整个五年内,应严格执行党关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阶级路线。我们必须保证贫农和中农之间的密切团结。决议说,按劳分配的原则必须贯彻。
决议的最后部分指出必须加强党在农业中的领导作用。决议说,我们在五年中发展农业的目标是非常伟大的。我们现在正面临着一些困难,但是我们有很多有利的条件。我们有条件达到我们的目标,有条件把合作社社员的生活水平提高到目前上中农的生活水平。
决议说,党中央委员会号召全体党员、劳动青年团团员、全体合作社社员、劳动农民和国营农场工作人员为了社会主义建设和他们的切身利益和福利,在增加生产和厉行节约当中,积极而热情地从事劳动、加强团结和相互竞赛,以便快、猛、稳地引导农村和农业朝着社会主义的目标迈进。
据报纸报道,在五中全会上,胡志明主席发表了讲话。他强调指出农业在越南北方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胡志明主席指出,越南农民具有勤劳和斗争热情的传统。他们一旦充分领会了党中央委员会的决议的精神,无疑地就会热情奋发,从而使农业生产发生巨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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