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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工工人和检验工人”一文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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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9-12
第3版()
专栏:读报有感

对“加工工人和检验工人”一文的意见
编辑同志:
你报8月11日二版刊登的“加工工人和检验工人”的通讯,对如何搞好生产工和检验工的关系,提出了一些经验。我们读完后,就在当天晚上结合我厂情况作了研究,并计划在我厂加工车间的一个组仿效这种办法,在发动工人提高质量的思想基础上,试行制定“工检合同”或“工检协议书”。
但是,我们认为这篇通讯还有一些缺陷,现在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意见,供研究参考。
第一、我们认为这篇通讯缺乏严格执行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的思想。虽然在加工工人的保证条件里,一开头就提到加工工人要作到加工的机件符合图纸要求,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等,但在给检验工人制订保证条件时,却又规定了不要检验工人“死扣”的条件。什么叫“死扣”呢?按我们的理解,“死扣”就是按照图纸规定的要求,严格地检验产品。不叫检验工人“死扣”,也就意味着检验工人在检验中不必严格按照图纸工艺规定的要求办事,也可以不执行技术文件。果真如此,那就会使产品质量没有保障。
另外,在给检验工人的规定中还说:“该精就精,该粗就粗”。这也无非是说叫检验工人可以离开图纸工艺技术要求办事。这样的规定对提高质量也是有害无利的。因为机件的精粗要求在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里自有规定,用不着规定在工检合同里。如果把精粗的灵活要求权限交给检验工人,也只能把它理解为检验工人可以不按图纸工艺技术要求办事。
第二、文章在总结工检合同开展后的成绩时写道:“如151产品的墙板有两个斜面对机械性能没有影响,检验工人就跑去告诉生产工人:只用把斜面刨光就行了。生产工人心里有底,结果每一件都提高了两个小时。”我们耽心,给了检验工人这种修改图纸的权利,也将会影响产品的质量。
北京齿轮厂 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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