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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瓦会议结束对议定书草案的第一轮讨论 两主席将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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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9-14
第6版()
专栏:

日内瓦会议结束对议定书草案的第一轮讨论
两主席将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建议
据新华社日内瓦11日电 扩大的日内瓦会议今天举行第三十六次限制性会议。会议讨论了会议协定(或议定书)的第十一项问题中的最后一点(第八点),并且在原则上达成了协议。会议还开始讨论第十二项问题。
第十一项问题的第八点是:在老挝的国际委员会同在柬埔寨和越南的国际委员会之间的合作。
印度代表拉尔在发言中对印度草案的这一条作了说明。
中国代表团代理团长章汉夫说,中国代表团不同意印度条款中有关这个问题的提法。
他指出,1954年日内瓦协议所以包括有关三个国际委员会之间的配合和联系的两项条款,是因为当时关于在越南、柬埔寨和老挝的三个停止敌对行动协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章汉夫说:“但是今天的情况却不是如此。我们大家都同意,今后在老挝的国际委员会是执行1961年扩大的日内瓦会议所赋予它的任务,而不再是1954年的日内瓦协议所赋予它的任务。因而,在老挝的国际委员会已经失去了像1954年那样的同柬埔寨或越南国际委员会配合活动、彼此联系的基础。”
他指出,至于在老挝的国际委员会同在越南和柬埔寨的国际委员会之间的行政性联系,那是不言而喻的。这种联系现在有,将来会继续有;没有人反对这种联系。
柬埔寨代表兰·?特对印度的条款提出了一项修正案。他建议在印度的条款前面加上“在行使其行政职权方面”这句话,并且在“合作”两字前面加上“在各个委员会行使自己职权的期限以内”这句话。
会议最后在原则上达成了协议:把印度草案连同修正案和各种意见一并交给起草委员会。
会议进而开始讨论会议协定(或议定书)的第十二项问题:国际委员会的后勤支援、人员和经费。
关于这项问题,法国草案第四条规定:“委员会将拥有足够的后勤物资,包括为有效地完成它的任务所需要的一切交通和通讯工具。
“它将自由地使用这些交通和通讯工具以及保养这些工具所必需的设备。”
苏联代表普希金在发言中提出了下列四项原则:一、委员会应当拥有必要的后勤物资和交通工具。二、委员会将根据老挝三方面的肯定的答复,在适当的条件下,从老挝政府那里得到这些物资和工具。三、委员会在必要时将从外面取得额外的后勤物资和交通工具。四、所有这些后勤物资和交通工具的行政管理权都应当属于这个委员会。
他建议把这四项原则连同所有有关的条款交给起草委员会,责成它根据这些原则,并且参照在会上发表的意见,草拟一项条款。加拿大代表朗宁在发言中反对把向国际委员会提供后勤支援的主要责任交给老挝政府。法国代表雅克·鲁强调说,必须把后勤工具交给委员会支配。
据新华社日内瓦12日电 扩大的日内瓦会议今天举行第三十七次限制性会议,会议讨论了关于协定(或议定书)草案的最后三项问题。
会议继续讨论第十二项问题。
中国代表团代理团长章汉夫表示支持苏联代表在11日提出的建议和四项原则。他认为这四项原则是合理的,根据这些原则不难草拟出为大家都能接受的措词。
章汉夫指出,国际委员会的后勤支援问题不是一个什么了不起的问题。他认为会议不应当把一些不重要的意见差别强调到不能调和的程度。
苏联代表普希金对他所提出的四项原则作了分析。
由于加拿大代表坚持反对把这四项原则作为起草一致同意的条款的根据,这个问题被暂时搁置起来。
在讨论国际委员会的人员问题时,中国代表章汉夫提出以下两点作为对印度草案的有关条款的补充:
一、由于委员会是在同老挝政府的密切合作下进行自己的工作的,因此,有必要规定,它所使用的老挝人应该限于老挝政府推荐的人员。
二、委员会所需人员的数目应该根据工作的切实需要而定。
章汉夫指出,“委员会人员的数目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在确定时须与老挝政府商量,并得到两主席的同意。”
他建议把印度方案第十三条送交起草委员会拟出适当的措词。
印度和英国的代表同意中国代表的意见。只有印度草案包括有关这项问题的条款,这项条款连同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一起交给起草委员会。
在国际委员会的经费问题上,会议一致同意由这次国际会议的所有参加国分担这笔经费。会议要求两主席在决定各国具体分担的数目以前,同与会各国代表进行磋商。有关的草案被交给起草委员会。
第十三项问题是关于国际委员会的活动期限及对其职权范围的修改。会议一致同意,在满三年以后再考虑国际委员会的活动期限问题,如果老挝政府提出要求的话,可以提早考虑。
会议随后讨论了会议协定(或议定书)的第十四项(最后一项)问题:末条规定,包括会议协定(或议定书)的生效问题。
章汉夫就这项问题发言,他谈到了这项问题的三点,即:(一)协定的生效日期;(二)本协定与1954年关于在老挝停止敌对行动协定的关系;(三)协定的文本和保管手续。
他说,关于第一点,“苏联方案第十三条规定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这是理所当然的,用不到作什么说明。”他说,中国代表团不同意美国方案中的例外规定,即:本协定在国际委员会发出关于设立“活动中心”及它们已有效地进行活动的通知后生效。
关于第二点,他说,他不能同意法国方案和美国方案中的有关条款,即规定本协定将代替1954年关于在老挝停止敌对行动协定的某些条款。他说:“我们所要签订的协定同1954年关于在老挝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完全是两回事情,不能把前者说成是对后者的代替或补充。”
关于第三点,章汉夫说:“苏联草案的条文同我们的会议已经初步通过了的中立宣言草案中的相应部分几乎是完全一样的,我想我们大家一定都能同意把它送交给起草委员会。”
章汉夫在发言中还总结了自从举行限制性会议以来的讨论。
美国代表哈里曼建议:在其它各项问题上取得更多的进展以前,暂不讨论第十四项问题。
这最后一项问题就被暂时搁置起来。
今天会议的主席普希金要求会议给两主席一天的时间来考虑会议下一阶段的工作。两主席将在后天(14日)下午举行下次限制性会议时提出他们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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