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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疏花不疏果论点的商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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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9-16
第7版()
专栏:

对不疏花不疏果论点的商榷
张育明
1958年后,随着果树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有的同志提出果树应当保花保果,反对疏花疏果,引起了关于果树生产上的保花保果和疏花疏果的争论。
在这个问题上,我是主张“保花保果,合理密留”的。这就是说,在运用综合农业技术措施来保花保果的前提下,还要因地、因时、因果树树种和品种的特性制宜;在开花结果超过当年树势可能负担的负担量时,应该用疏的办法来调整开花或结果的密度,达到连年丰产优质的目的。也就是说,疏与不疏不能绝对化,要看条件。
在此,仅就主张不疏花不疏果的几个论点,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不疏花不疏果的第一个论点,是否定果树有自疏现象。如1960年在长沙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果树科学工作会议中,就有人认为,说果树有“自疏现象”是给疏花疏果措施找根据,其实果树自疏现象不是普遍存在的。又如《中国果树栽培学》中写道:“实行疏花疏果的理论根据之一,是认为果树本身存在着‘自疏’的特性,果树为了适应环境条件,进行自我养分调节,使一部分果实自然雕落,因而保存了另一部分未落的果实,进行疏果就可以顺应这种自疏现象,人为的提早疏果,就可以减少养分的损耗。这个论点是不正确的,因为第一:所谓‘自疏’现象在果树中并不是普遍存在。即以作为疏花疏果争论中心的苹果和梨而论,有这种现象的也仅仅限于极少数的品种,而且只是在不良的栽培技术条件下才发生,可见这并不是一种生物学特性。”(第一卷,第274页)这样的论点,根据一般情况来看,是很难理解的。事实上,果树的落花落果的自疏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就是在1958年后,虽然加强了土、肥、水的管理工作,而这种自疏现象依然存在。我们知道,花果的形成要消耗大量的营养物质,因此果树落花落果,除一部分是由于机械作用如大风、雹、虫害等以外,主要是由于花器官发育不完善或授粉受精不良,以及树体内营养不足所引起的。果树对无机营养物质的吸收和有机营养物质的制造与积累,在一定的条件之下是有一定限度的;当花与果超过它本身所能供应的可能时,就有部分生长发育条件较差的花或果自行脱落。理解了这种因果关系,就有必要除增强综合技术措施外,同时主动地在它自疏之前疏去对生产无利的过量的花或果,来节省等待自疏所形成的浪费。这又有什么不好呢?疏也正是为了保。而主张不疏花不疏果,也正是因为果树自行落花落果现象严重,甚至影响到产量的提高。既认为落花落果严重,才要保花保果,又要否定果树有自疏现象,岂不自相矛盾!
不疏花不疏果的第二个论点,是否定疏花疏果的作用。如《中国果树栽培学》一书中说:“主张疏花疏果的另一个目的,是想借此保证产量,但是所有的疏果试验都得到了一致的结论,即疏果的比不疏果的产量低,果实的增大并不能补偿疏果措施所招致的损失。”(第273页)又如《中国果树》1959年第四期所载《保花保果与疏花疏果》一文中写道:“在国内外疏花疏果的试验中都证明了疏花疏果会造成减产。”
疏花疏果能克服或减轻大小年,相对地稳定历年产量;并从多年积累产量看,能起到增产或略有增产的作用。这是可以肯定的。根据国际上几十年的试验研究成果,疏花疏果效果的大小主要决定于:(1)疏花疏果的时期,疏得愈早,对增产、提高质量、促进花芽分化就愈有效,过迟则效果不明显;(2)由于树势、品种特性、疏的程度不同,所产生的效果也有区别;(3)其他不利于果树生长发育条件的存在,也都相应地影响到疏花疏果所能产生的效果。因此在生产上,由于相关的因素复杂,在具体控制上有一定的困难,所以运用得好,效果显著,运用得不好,效果不显著,甚至有减少多年积累产量的事实。完全否定它的作用,而认为疏花疏果必定减产,这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1961年苏联季米里亚捷夫农学院学报发表的古纳尔教授等关于苹果药剂喷射疏花试验的结果指出,普通安托诺夫卡苹果品种六年平均产量,疏花的比不疏花的增产46.7%;巴比罗夫品种三年的平均产量,增产20.3%。从这个试验看,十分明显,疏花疏果能够起到增产的作用。从辽宁省苹果多年生产实践来看,1960年以前是疏果的,解放后产量一直不断上升。1960年未疏果产量也上升,比1959年增产26.8%;而到1961年产量却又显著下降,估计比1960年下降37%。造成减产固然有腐烂病为害等因素在内,可是1960年不疏花疏果,使果树负担量超过了树势可能负担的限度,削弱了树势,明显地造成了大小年现象,也不能说与之完全无关。生产实践的客观事实与试验研究的成果,都说明了疏花疏果对苹果克服大小年及保证高产与稳产所起的一定作用,是不能完全否定的。
不疏花不疏果的第三个论点认为,果树结果的大小年现象不是客观规律,增加肥水条件,即可克服大小年的差别。主张不疏花不疏果的人认为,1958年后增加肥水,果树高产园产量跃进,大小年已不存在了。例如第三次全国果树会议总结报告中写道:“至于说‘大年更大,小年不小’,这是在承认大小年仍是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来谈增产幅度,这是不对的。”
在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什么是大小年现象和什么是规律。果树大小年结果或称之为周期性结果,就是果树结果量不稳定,可能一年多一年少,或连续一至二年多、一至二年少,多与少之间有较大的差度。改进农业技术,就有可能缩小大小年之间的幅度。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能认识和利用它为社会谋福利,限制它发生作用的范围,变不利为有利,但并不能废除它或创造它。例如水受地心引力的作用,有向下流的规律,当加了压力,克服地心引力,它就变为向上流。条件改变了,作用也就随之改变。1958年后,果树的栽培在土、肥、水技术措施上,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这些改进是否已经克服了大小年,并达到了不存在的程度呢?我认为没有。例如昌黎果树科学研究所高产园,1958年以前,产量的差异幅度在40%到60%之间。若以1958年为一百,则1959年与1960年产量的差度仍在40%到60%。又从旅大第二农场“上游号”及“红旗号”两株大国光高产树的历年产量变化来看,1958年后,加强肥水管理,不疏果,株产量提高,但大小年差异仍然存在。因此,过分强调肥水的作用,认为加强肥水大小年现象就不存在了,或说这一规律已完全改变了,也是不切合客观实际的。
总之,绝对化地反对疏花疏果,或反对“合理密留”,到目前为止,从科学理论到生产实践,都是论据不足的。
最后,我对果树生产和科学研究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果树科学研究工作是取得很大成绩的,但从保花保果与疏花疏果问题讨论中的情况看来,也还存在不少缺点。如讨论中引证的论据,结合栽培最多的品种的很少,而且准确性很差,更缺乏积累多年的资料。对花和果疏与不疏的效果如何,也还没有作对比试验。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现有科学技术水平。
在生产上,推行不疏花不疏果的具体技术措施,会使大小年相差空前悬殊,势必给生产带来一定程度的不良后果。因此,目前在生产上必须采用“保花保果,合理密留”的原则。
在修剪上,从目前辽南许多果园连续几年采用“轻剪多留枝”的措施,以争取多保留花芽的后果看来,树冠枝条过密和过于衰老的现象已经形成,因而削弱了树势,这对连年丰产是不利的。为了改变这种不利现象,当前应当进行细致修剪,以促进枝芽的复壮更新,恢复树势。此外,应当调整果树生长与结果关系,对花芽较多的树,要适当地疏剪有花芽的弱枝,提早疏去花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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