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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王兰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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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9-19
第4版()
专栏:北京通讯

人民陪审员王兰英
本报记者 孙世恺
八月初的一天,王兰英听到厂工会决定让她去北戴河休养,她马上找到工会副主席说:“我不能去休养,区人民法院已通知我去参加陪审,大家选我当陪审员,我就应当负起这个责任。”工会副主席看她对待陪审工作这样认真负责,只好同意了。
王兰英出身一个贫苦的家庭,从八岁就当童工,已有三十多年的工龄,现在北京第一棉纺织工厂工会担任女工工作,兼任家属委员会的工作。她平日在工厂里热心了解女工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情况,不是到张家串门,就是访问李家,从家庭生活到婆媳关系她发现什么问题,都尽力帮助解决。群众称赞她说:“王兰英关心集体,办事公道,热心负责。”去年年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管辖地区内改选人民陪审员时,王兰英当选了。
有一天,她正上班工作,忽然接到区人民法院的通知,请她了解一下在她们工厂幼儿园工作的郭桂英提出离婚的案件。王兰英对郭桂英不怎么熟悉,当天晚上下班后,她从工厂出来就赶到郭桂英家里,和郭桂英一气谈到夜里十点钟。过几天,王兰英又邀郭桂英的丈夫到她家里谈心,并从左邻右舍了解郭桂英家庭的情况。经过这样反复深入的了解,终于弄明白郭桂英要求离婚的真相,原来是她丈夫前妻生的大儿子,从工厂回到家里经常讽刺郭桂英,而她丈夫又没有对儿子进行教育,日久天长,夫妻之间就产生了误会。郭桂英认为丈夫是有意唆使儿子打击她。王兰英从多方面弄清事实以后,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向郭桂英夫妇进行怎样建立民主和睦新家庭的教育,并进行多次调解,郭桂英的丈夫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对大儿子也进行了批评教育。
当王兰英再次去访问时,郭桂英高兴地说:“我爱人可好了,下班回家有时帮助我做饭,还照顾小孩,大儿子也不像以前那样对待妈妈啦!”王兰英笑着说:“希望你们一直这样好下去,成为一对模范夫妻。”过些日子,郭桂英喜洋洋地来到王兰英家里,特意送来她们夫妻一起写的“合好书”,请她代转区人民法院,自动撤回以前提出的离婚起诉书。
王兰英自从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不仅积极参加陪审工作,协助人民法院调解人民内部的纠纷,还主动在职工和家属中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她结合日常工作,了解到一些职工闹家庭纠纷,多数是由于婆媳不和或不善安排家庭生活等问题引起的。因此,她有时就利用业余时间跟家属座谈,通过具体事例说明青年妇女应当尊敬老人,公婆也要照顾儿媳,才能建立和睦幸福的新家庭。女工姚秀芳的家庭就是在她耐心的帮助下,变得和睦起来了。有时,她又在家属中宣传勤俭持家的先进事迹,甚至亲手帮助不善安排生活的人家,做到计划开支,勤俭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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