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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大队护林有方 十一年内无山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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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10-07
第2版()
专栏:读者中来

大兴大队护林有方
十一年内无山火
福建省泰宁县新桥公社大兴大队,是县的重点林区之一。因为全队认真地实行了比较完善的护林防火责任制度,所以从1950年6月起到现在的十一年里,从未发生山林火灾。
这个大队在闽赣边境杉岭山脉的峨眉峰下,全大队有山林一万六千多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3%。早在农业合作化以前,这里便成立了护林防火委员会,下面分设了许多护林防火小组,定期研究和检查护林防火工作。从1956年成立高级农业社以来,这个大队便把所有山林,划成三个大片,十二个小片,分段包给生产队经营。各个生产队又将所管辖的林场,划分成若干个“责任山”,由社员组成“责任山”小组进行抚育管理。在分级经营,定片管理的基础上,经过群众研究讨论,订出了护林防火的制度。全大队的社员,还普遍订立了执行这些规定的公约,互相督察,定期检查。每一季全大队都进行一次评比,全面检查护林防火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同时,在每个森林集中的山头,周围都开了防火道,年年加修。在山草枯黄的冬春季节,还在队里四个最高的山顶上设立了望哨,专人轮流守望。
这个大队由于护林防火工作搞得好,许多不毛之地的荒山,现在都已绿荫成林,林业产品连年增加,全大队十一年来售给国家的笋干达二十七万二千多斤,木材一千五百立方米。
吴文雄 余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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