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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伊拉克贸易谈判协议在巴格达签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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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10-19
第5版()
专栏:

中国伊拉克贸易谈判协议在巴格达签字
新华社18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拉克共和国贸易谈判的协议今天在巴格达签字,双方发表了两国贸易谈判的联合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一)为了延长1960年5月25日在北京签订并于1961年8月19日期满的贸易协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格达大使馆商务参赞李新农先生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和以伊拉克外交部经济司司长塔里克·穆塔瓦里博士为首的伊拉克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于1961年8月在巴格达举行了友好会谈。
(二)贸易会谈是在友好和相互谅解的气氛中进行的,双方代表团满意地回顾了自伊拉克7月14日革命以来两国贸易的发展,并且进一步就发展和促进在平等、互利和进出口值平衡原则基础上的目前贸易关系的途径和方法坦率地交换了意见。双方强调愿致力于实现发展和加强与两国友好关系相一致的贸易关系的共同愿望,根据这种精神,中国将尽力促进和增加伊拉克商品的进口;而伊拉克也将尽力促进和增加中国商品的进口。
(三)双方代表团并满意地注意到1960年5月25日在北京签订的中伊支付协定已按其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延长一年。
(四)会谈完满结束,并达成协议将去年签订的贸易协定延长一年。双方认为这标志着两国经济、贸易关系的巩固与发展,并增进了两国政府和人民间的友谊。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拉克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中国将向伊拉克出口各种商品包括工业设备、电器器材、丝、棉织品、钢材、木材及其他商品;而伊拉克将向中国出口椰枣、原油、石油产品、羊毛及其他产品。
(六)协议由中国驻伊拉克特命全权大使张伟烈阁下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商业部长纳什姆·扎哈维阁下代表伊拉克共和国政府于1961年10月18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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