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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多不如少”——戏曲美学随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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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10-25
第7版()
专栏:

并非“多不如少”
——戏曲美学随笔
柳桦
戏曲艺术有着悠久的传统,丰富的遗产。长期的演出实践,积累了异常丰富的程式动作。有才能的艺术家从不炫耀自己的家底。他们进行创造时,的确是遵循着“以少胜多”的艺术原则。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他们也绝不吝啬。有时甚至用了比现实生活里所应有的还要多些的形体动作来刻划他们所要表现的艺术形象。这并不是炫耀自己的才能和家底,而是为了创造出丰满、鲜明的艺术形象。在这里,就不见得是“多不如少”了。曲六乙同志把“多不如少”作为戏曲艺术创作应遵循的准则提出来(见6月7日人民日报第七版),我以为不够妥当。
有些演员,像曲六乙同志所说的,演《四进士》的宋士杰,在公堂上被打之后,摇头晃脑,吹胡子、瞪眼睛,大洒“狗血”,舞台形体动作很多。尽管多,却没有周信芳同志的表演那样精练、深刻动人。然其病非在于多,而在于这些洒“狗血”的演员在塑造艺术形象时并没有进行真正的艺术创造。他们只不过是在卖弄自己的“才能”,匠人式地堆砌形象罢了。他们绝不能创造出生动的艺术形象,也不可能给观众留下强烈的印象。较之于真正的艺术创造,他们是不如的。然而,这并不能说明戏曲艺术创造就应遵循“多不如少”的准则。因为这根本不是多了或少了的问题。这种盲目地卖弄自己的“才能”,匠人式地堆砌形象并不是真正的艺术创造,多也罢,少也罢,都是不好的,要不得的。
一个演员的成长过程,可以说大体上都要经过梅兰芳同志所说的“少、多、少(也就是精)”三个阶段。这可以看做是一条规律。演员经过了一定时期的艺术实践,慢慢懂得了表演的火红未必就是深刻,懂得了应该用最洗炼、最有典型性的程式动作刻划人物。这说明他已达到了艺术成熟的阶段。在这成长的过程中,他的第二阶段的
“多”,的确不如第三阶段的“少”。然而,演员成长的规律和戏曲艺术创作的规律毕竟还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艺术的任务就是通过创造形象来改造世界。优秀的艺术家塑造形象时,当然不是把自己所有的东西,自己所观察、体验到的一切,都一古脑儿的搬出去。但他们也绝不简单地认为“多不如少”。他们根据为完成塑造形象这一任务的需要,对“多”、“少”是有不同的安排的。戏曲里颇不乏这样的例子。
《拾玉镯》里的孙玉姣是大家所熟悉的艺术形象。艺术家在表现她初遇傅朋的心情时,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运用了大量的舞台形体动作去表现她如何克服了少女的娇羞,接受了傅朋的爱情——拾起了玉镯。这些舞台形体动作甚至比现实生活中所应有的还多些。在生活里,孙玉姣拾玉镯时也会是娇羞胆怯的,但却不会像戏里那样的费难。后来刘媒婆又整个重学了一遍,更是生活中不可能有的。这一段的程式动作是够多的。艺术家也正是通过这么多的程式动作把孙玉姣当时的心理活动非常形象地表现出来了。看了之后不但不感到腻烦,还觉得不如此不足以表现孙玉姣。这样的“多”就是正确的、好的,是塑造孙玉姣这一形象所必需的。如果简单地认为“多不如少”而把这些程式动作加以“精简”,我想,不仅会使孙玉姣这个形象枯燥无味,也会失去《拾玉镯》所素有的喜剧风格。
扬剧有一个优秀的传统剧目——《鸿雁传书》,情节很简单:王宝钏想念薛平贵,看到有鸿雁飞过,就写好一封信托鸿雁替她带给薛平贵。全剧只有一个角色——王宝钏。一个情节如此简单的独角戏在舞台上却要演三四十分钟之久。著名扬剧演员高秀英同志在这出戏的演出中有着异常出色的创造。她并没有简单地、按照现实生活里的样子去繁琐地表演,而是用了比现实生活中所应有的更丰富得多的艺术手段(唱腔、程式动作)去表现王宝钏当时的心情。她把人物在生活中的每一瞬间的心理活动都给以夸张、扩大,并通过优美的唱腔和大量的程式动作把它表现出来。王宝钏写完信后考虑把信放在鸿雁身上什么地方最保险时,面对假想的鸿雁,高秀英同志有一大段边唱边做的、非常精彩的表演,她运用了很多程式动作,这些动作在现实生活里也是不大会有的。如果你要让信鸽替你寄信,考虑把信拴在鸽子身上什么地方才保险时,顶多不过是观察一下鸽子,略一沉吟就可以决定了;绝不会像戏里那样比来比去,甚至还要比上十多分钟才能决定。然而戏里却并不单纯是表现寄信,而是要通过寄信表现出王宝钏对薛平贵的深挚的爱。高秀英同志了解到这一点,就抓住这一点做了大块文章;通过一系列的程式动作把王宝钏当时的心情表现得活灵活现。观众也正是从这里看到了王宝钏的心——她对薛平贵的思念和深挚的爱而深受感动。高秀英同志创造的这个形象给人留下了深刻而强烈的印象。这种表演,这种对程式动作的运用是多的,但也是精炼的、一以抵十的。
看来,戏曲创作实践里并不完全是“多不如少”的。
梅兰芳同志谈到《游园惊梦》中堆花的舞蹈时曾说:“堆花的舞蹈要做到疏密相间、飘飘欲仙。前人对画画的歌诀有八个字:疏能走马,密不通风,很能说明问题。”这是值得深思的话。疏也可以说是少,密也可以说是多。“疏密相间”、“疏能走马,密不通风”的确是很辩证的说明了戏曲艺术创作中的某些特点。艺术反映生活的过程是极为复杂的,表现生活的手法也是多样的。有时需化千万笔为三五笔,有时却需化三五笔为千万笔。戏曲在这一点上尤为突出。纵观舞台上有成就的优秀演员大都如此。他们有时能用一两个非常简炼的动作表现人物的激烈复杂的内心情感;有时也会用大量的丰富多彩的程式动作刻划人物的细小微妙的心理变化。这一切都是为了塑造形象。这种“多”和“少”同样都可以是最洗练的、最有典型性的、一以抵十的,和“以少胜多”的艺术原则是完全一致的。要求“以少胜多”,并不能认为就是只要少不要多。不能把多和少对立起来。多或少都取决于塑造形象的需要。只有多,甚至在台上大洒“狗血”,固然不是真正的艺术创造,不足取;只有少,认为少就比多好也未必就能创造出丰满深刻的艺术形象。只强调多,会使戏曲表演艺术腻烦、臃肿;只强调少,也会使戏曲表演艺术苍白、贫乏。有见地的戏曲演员都不是只要多或少,而是该多处则多,该少处则少的,也就是“疏能走马,密不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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