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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护、养、猎并举”的方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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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11-10
第1版()
专栏:社论

认真贯彻“护、养、猎并举”的方针
秋去冬来,狩猎季节开始了。冬季野生禽兽毛厚肉肥,经济价值最高;天寒地冻,草木雕落,禽兽四出觅食,最容易猎取。利用冬季农闲时间,有计划地组织一部分群众开展狩猎活动,不仅可以消灭兽害,保护农业生产,而且可以增加社员收入,改善人民生活,支援国家建设。
我国野生动物资源极为丰富。不论在深山荒漠,平川田野,江河湖面,都有各种野生禽兽。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现已发现的鸟类有一千一百多种,兽类有四百多种,其中经济价值较大的和很珍贵的近二百种。这一项巨大的财富,必须加以充分利用和有计划有区别地猎捕。打猎用工少,成本低、收益大,只要经营得法,就能在短期内获得丰富产品。去年冬季,黑龙江省桦川县各个人民公社组织部分社员打猎,一个多月生产了五万多张皮,五万多斤肉,还捕获活禽兽七十多只,以上价值共达十九万多元。
野生动物跟畜养动物不同,它们自生自灭,受着自然环境较大的影响,繁殖能力一般比畜养动物为低,一些大型的或稀有的动物,繁殖能力更低。因此,在安排猎捕野生动物的时候,必须同时考虑保护野生动物的问题。必须统一规划,全面安排,必须贯彻执行“护、养、猎并举”的方针,合理规定猎捕指标,力争不减少甚至适当增加野生动物基本蓄存量。只有这样才有利于野生动物的自然繁殖,才能增加野生动物资源,才有利于狩猎业的扩大再生产。
为了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地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各级主管部门应该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把各种野生动物的种类、分布情况、蓄存量的大小,繁殖能力的强弱,以及生活习性、活动规律、同农业生产的关系等等摸得清清楚楚,然后根据野生动物资源的许可程度和能够动员的狩猎力量等主观条件,制订切实可行的猎捕计划。对于蓄存量比较大、繁殖能力比较强的野生动物,可以规定相当的狩猎期和各年的猎取量,动员群众有计划地猎捕。对于经济价值虽高,但数量很少的鸟兽,如紫貂、扫雪、水獭、麝、小猫熊、野驴、兰马鸡等,应该禁止猎取或严格控制猎取的数量。对于珍贵稀有的、有重大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经济价值的鸟兽,如大猫熊、东北虎、梅花鹿、金丝猴、野象、野马、孔雀等,应该积极保护,严禁猎取,并在它的主要栖息地区,建立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有些野兽,对农业生产和人畜安全并无危害,主要根据经济效益和“护、养、猎并举”的原则,决定猎捕量。有些野兽,严重危害农业生产和人畜安全(如豺、狼等等),应该坚决加以消灭。有些野兽,虽然危害人畜安全,但数量很少(如东北虎等等),应该护养多于猎捕。采取这样区别对待的方针,既能合理地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又能有效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有利于狩猎业的扩大再生产。
各地野生动物资源多少不同,能够出动打猎的人员也有多有少,应该根据这两方面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和打猎的方法。林区和山区野兽多,又有凶猛禽兽,可以由生产大队或生产队组织专业狩猎队,集体经营猎捕;平原地区野兽少,宜由社员作为冬季家庭副业来经营。哪些由集体经营,由哪一级集体经营,哪些由社员个人经营,都应当根据领导机关的指示,由群众民主讨论决定。为了调动社员参加狩猎的积极性,应该正确处理产品分配的问题。集体经营获得的产品,根据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进行分配。个人作为副业经营获得的产品,归社员个人支配。狩猎人员的劳动报酬,一般应该稍高于从事农业劳动的报酬,以便调动社员打猎的积极性。
狩猎是集体或者个人的一项重要副业。为了使它健康地开展起来,关键的一条是对所有参加狩猎的人员进行深入的思想教育和政策教育,使他们真正懂得和贯彻执行“护、养、猎并举”的方针,自觉地保护珍贵稀有动物,保护益鸟益兽,积极消灭害兽;坚决纠正不分种类,不分大小公母,乱加捕杀的作法;停止使用危害人畜安全、破坏资源的狩猎工具和方法。只要人人都成为狩猎政策的自觉执行者,今年冬季狩猎活动就会更有计划地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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