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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史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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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11-19
第4版()
专栏:

地方志史话
卢中岳
地方志是记载一个地区有关地理历史方面的历史性资料,是我国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国的地方志起源很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已有地方史记之类的书籍。它的体例导源于《禹贡》《山海经》等古代地理书,最初仅记载方域、山川、风俗、物产等。至汉隋之间,地方志的编纂[zuǎn]逐渐兴盛起来,东汉会稽[guì-jī](今浙江绍兴)袁康撰修《越绝书》(相当于浙江省志)距今约二千年了,记载山川、城郭、冢墓及传记,历来被公认为现存最早的地方志。魏晋以后,出现了全国性的地理总志。《隋书经籍志》地理类叙:
“隋大业中(605—617)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当时,内史侍郎虞世基等编辑《区宇图志》一百二十九卷,集地方志之大成。到唐宋,地方志的体例逐步完备起来,宋太宗太平兴国中(约980年),乐史撰[zhuàn]《太平寰宇记》,“……地里外又编入姓氏人物风俗数门,因人物又详及官爵及诗词杂事”,(洪亮吉《重校刊太平寰宇记》序)于是又增加人物、艺文等项目,不但描写乡土地理景物,而且记录当代的人民活动,这就提高了方志的社会价值。此后,纂修方志蔚然成风。宋元的方志多至五百余种(见《文渊阁书目》),明清之际,地方志的纂修更形成一个普遍的风气,不仅州县有志,甚至一个乡、一个镇,都有专志的编纂。清代地方志的编纂更是达到封建时代的高峰(尤以康熙时代为最甚),现存的方志几乎80%是清代编的。据统计,只清朝编纂的方志即达四千三百零二种,七万五千二百十六卷(《史学年报》第四期)。
地方志分省志、府县志、乡镇志,记载一定地域的自然条件、政治、经济、文化等历史资料,以及山志、水志、舆图志、海防志和专门记载古迹、寺观、祠墓等等史料的专志。现存的方志(据朱士嘉《中国地方志综录》统计,现存方志七千四百一十三种,十万零九千一百四十三卷),以县志居多(约占70%),州志、府志次之。它们的分布范围,极为广大辽阔,除部分边疆地区外,我国各省、各县几乎都有方志可供查考,而尤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等省为最多。
地方志大多根据当时当地的档案、访册、谱牒、传志、碑碣、金石、笔记、信札之类原始材料编纂,因此,保存了丰富的自然和社会的真实史料。关于地理方面:载有山川、古迹、疆域、面积、沿革、建置等材料;历史方面:则有职官、兵备、大事记、档案材料、金石、碑志等等;社会经济方面:包括有关赋役、关税、户口、物产、农业、手工业生产以及风俗、方言、农民战争等等材料。它的史料价值之高,胜过官修的正史,在地方志中,有一般正史或其它图籍中找不到的材料和许多真实记录。
今天,研究各个历史时期各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可以在丰富的地方志里,找到所要寻觅的气候、地理、地质、农业、手工业、水利、田赋、文学、艺术、少数民族、农民革命和全国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等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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