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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落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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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11-22
第2版()
专栏:

上山落户
金苏
开发山区和建设山区,应该采取适合山区特点的组织形式。今天本报发表的河北沙河县和易县建设山区的报道中,提出了帮助农民组织山庄的问题。这是使山区居民上山安家落户,促进山区生产发展的有效措施。
开发山区和建设山区,是一项很艰巨的事业。山区人口少,可垦荒地多,地块零散,但总面积是不小的。沙河县蝉房公社的石盆、小汗坡、大欠等三个大队,可以开成梯田的山地,平均每人有两亩,超过已有耕地的一倍。但是,这些荒地大都离村较远,交通不便,运土,送粪,田间管理等等,都要走很远的路。适应山区分散这一特点,民间传统的办法是组织分散的小山庄,一个山坳[ào]住三、五户,转一个山坡住两三户,散布的面很广。这些在山上安家立户的居民,不仅开垦了许多分散的荒地,作到粮食自给并且有余,还经营大片山林,提供各种各样的山货。据石盆大队调查,土改以前全村有二十三户住在山庄,共种三百六十多亩荒坡梯田,年产粮食四万斤左右。李各庄在解放以前,有六十多户分散住在远离主村四十多个山庄里,耕种二百多亩山地,每年收获粮食五万斤以上,对山区增产粮食起了很大作用。
前几年,在土地改革以至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有些地方对发展山区生产注意不够,曾经动员了一部分分散居住的山庄居民下山。用意是好的,想给这些居民在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上提供更多的方便。但是,这样一来,山上已经开垦的一些耕地因为离村太远,管理不便,逐渐荒芜了;山村得不到经常的照顾,也受了一定的损失,好心没有好效果,这都是违反山区特点的缘故。
现在情况不同了。在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统一领导下,人们不仅需要发展山下的生产,而且有条件开发和建设山区。在山庄居住的农民,同样可以得到集体的帮助和照顾。李各庄大队今年动员三十一户社员上山安家立户,恢复了二百多亩弃耕土地,又开了六十多亩生荒,收获粮食七万五千多斤,全部上山农民都增加了收入,还发展了山区生产,效果十分显著。
为了使山庄的居民安心生产,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对于他们要建立适宜的生产组织,规定合理的分配办法,并且认真帮助他们解决房子、耕畜、农具、医疗以及其他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上山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发展山区生产。在这方面,李各庄大队和石盆大队的一些做法都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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