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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内阁通过严惩反革命活动的重要法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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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12-02
第3版()
专栏:

  古巴内阁通过严惩反革命活动的重要法律
新华社哈瓦那电 古巴内阁会议11月29日通过一项法律,决定对犯有以下罪行的反革命分子处以死刑:为进行反对国家政权的罪恶活动而组织或参加武装集团的;应对纵火和其他破坏罪行负责的以及抱有反革命目的而进行暗杀罪行的已遂或未遂犯;为进行破坏和其他反革命活动从外国潜入古巴领土者以及组成武装小队通过任何方式侵入国家领土进行反革命活动者。
这项法律还规定,任何产业主,凡是向进行破坏、恐怖、暗杀活动的反革命分子提供物资、住处和给予任何形式的合作的,将没收他们的庄园和其他资财,而同时必须承担他们可能应当承担的罪责。
法律规定,由土地改革全国委员会根据革命武装部队或国家公安机关的通知,对犯有前述罪行的人采取适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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