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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1961年11月30日给印度驻华大使馆的照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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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12-07
第2版()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1961年11月30日给印度驻华大使馆的照会印度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印度驻华大使馆致意,并谨就印度外交部1961年10月31日致中国驻印度大使馆的照会申述如下:
印度政府在来照中,对中国政府1961年8月12日照会中所指出的印度方面侵犯中国领土、领空的事实,进行抵赖和狡辩,同时毫无根据地向中国政府提出了所谓中国军队侵入印度领土的指责。最近,印度政府还利用这种毫无根据的指责,在印度煽起了又一次反华的浪潮。中国政府对印度政府这种严重损害中印两国人民友谊的行动,表示极大的遗憾。
中国政府8月12日照会中列举的印度方面侵入的各个地点,都无可争辩地是在中国境内,而且一直是在中国政府的实际管辖之下。印度政府不顾这些地点的管辖情况,派出武装人员向这些地点推进,甚至还越过印方自己主张的边界线,这显然是企图片面地以武力来实现其领土要求。印度政府在来照中,尽管竭力否认印度方面在斯潘古尔、碟穆绰克、萨兰、乌热等地进一步侵犯中国领土和印度飞机不断侵犯中国领空的事实,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在碟穆绰克和乌热地区设立哨所、扩大巡逻和派遣人员等非法活动。中国政府早已用大量确凿的证件和事实证明,碟穆绰克和乌热都在中国境内。正如中国政府在8月12日的照会中指出的,印度方面在中国境内进行武装挑衅和扩大非法占领,不能不重新引起边境地区的紧张局势。
特别令人震惊的是,印度政府在10月31日的来照中竟强词夺理地说,印度方面入侵的上述地方,除萨兰外,都在印度所片面主张的边界线以内,因此不管印度方面在那里采取什么行动,都不构成对中国领土的侵犯。印度政府的这种逻辑是不能成立的,也是十分危险的。印度政府一定知道,中印两国政府对于两国边界的看法并不一致。拿中印东段边界来说,中国政府一向认为,这段边界是在喜马拉雅山南麓,而所谓“麦克马洪线”完全是非法的。如果按照印度政府的上述逻辑,中国政府完全有理由派遣军队越过所谓“麦克马洪线”,进驻到从喜马拉雅山脊一直到南麓的广大地区。但是,中国政府始终没有这样做,中国的军政人员一律奉令没有越过所谓“麦克马洪线”。中国政府一直主张,在中印边界问题尚未最后解决以前,双方应当维持边界的现状。中国政府已经用行动来证明自己是忠实于这种主张的。但是,印度政府却不断地企图片面改变边界现状,这只能有害于边界问题的和平解决和边境地区安宁的维持。中国政府再一次要求印度政府停止在中国边境地区进行非法行动,否则,印度政府就必须对这种非法行动所造成的新的紧张局势,负完全的责任。
若干时期以来,印度政府在边境地区不断加强军事活动,大量增设新的哨所。对于这一点,就是印度政府负责人,包括尼赫鲁总理在内,在他们的公开发言中也并不讳言。但是,印度政府却毫无根据地指责中国军队在中印边界西段地区建立新的哨所,并且越出了所谓“1956年中国在拉达克所要求的界线”等等。应该指出,中印西段传统边界从来就是十分明确的。1959年12月17日周恩来总理在致尼赫鲁总理信中提及的1956年中国出版的地图所标明的,就是这条边界;中国官员在1960年中印官员会晤中提交给印方的地图上所标明的,也就是这条边界。这段边界以东的广大地区,除了碟穆绰克地区的巴里加斯地区近年来为印度占去以外,历来都在中国政府的有效行政管辖之下。中国政府从中印友好和边境安宁出发,指令自己的边防部队严格遵守这段边界线,而且还约束中国军队不在边界本侧20公里以内派出巡逻队。因此,根本不可能发生中国军队越出所谓“1956年中国在拉达克所要求的界线”的问题。印度政府来照中所谓中国军队新设了哨所的三个地点,都是在这段边界线以东中国境内。尼雅格祖和东经78度12分、北纬35度19分两处的中国哨所是早就存在的,当布古鲁从来没有设立过什么哨所。印度政府荒谬地指责中国在这三个地点设立了新的哨所,这不仅是公然干涉中国的内政,而且也表明印度政府凭空捏造、不负责任的态度。这不能不使一贯维护中印传统友谊的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感到十分痛心。
印度政府在来照中,还列举了十一项事例,指责中国方面侵入印度领土。这十一项事例可以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有四项事例是属于旧事重提性质。事例(三)指控中国士兵到达中印西段边界印境温泉附近,事例(七)(八)指控11名中国武装人员和3名中国人分别越入则里拉以南的锡金领土,事例(十)指控25名中国士兵到达中印东段边界印度控制地区的塔克桑·工巴。印度政府早已就这四项事例向中国政府提出过照会,中国政府也曾经分别复照指出,调查结果表明,没有任何中国武装人员进入印方提及的上述地区。在答复其中的第(七)项指控时,中国政府还曾经主动地说明,当时有8名中国边民按照习惯在则里拉附近采挖药材,他们曾到过则里拉以南不远的地方,不久即行返回。在答复第(十)项指控时,中国政府也曾说明,曾经有中国西藏地区的地方工作人员9名外出砍竹子,由于云低雾大而迷路,误越过所谓
“麦克马洪线”。一经察觉,他们立即返回。以上答复充分地证明,中国政府的态度是实事求是、光明磊落的。
第二类:其他七项所谓新事例,其日期多半距今已一年有余,有的根本没有提供具体的日期。尽管如此,中国政府仍然作了认真、彻底的调查。现在分别答复如下:
甲、有四项是属于西段的。事例(一)(二)指控中国的军事人员和勘测队,曾经到达舒里阿地区,事例(四)指控4名中国士兵到达东经79度01分、北纬34度17分处,事例(五)指控中国人和中国军队到达东经78度48分、北纬33度31分附近。中国政府认为有必要指出,以上地点都位于中国境内,历来都处于中国政府的有效行政管辖之下,印度政府无权过问。并且如前所述,中国政府为了维护边境安宁,指示中国的边防部队,不向边界本侧20公里的地区派出巡逻队。最近调查的结果证明:中国的边防部队一贯忠实地执行这一指示,根本没有越入印度境内。相反,如中国政府在1961年8月12日照会所指出的,恰恰是印度边防部队不仅早在中印边界西段占据了中国境内的碟穆绰克等地,并且还节节推进,不断扩大非法占领范围。
乙、事例(六)也是属于西段的。指控说,在斗拉特别奥里地附近发现了一支中国的巡逻队。这是来照中所提出的七项新事例中,唯一涉及到印度领土的。但是,印度来照中提及的日期极其含糊,只是笼统地说“1960年秋季某时”。根据调查结果,中国政府可以肯定地答复:在1960年的整个秋季,中国巡逻队从未进入过中印西段传统边界本侧20公里以内,当然更不必说越入印度境内了。
丙、事例(九)涉及中国和锡金的边境。指控说,12名中国武装人员从则里拉进入锡金境内100码的地方。众所周知,中锡边界是早经正式划定了的,中锡边界的位置也是很清楚的。调查结果再一次证明,这条边界得到中国方面的一贯尊重,在印度政府来照提到的时间里,没有任何中国武装人员越入锡金境内。
丁、事例(十一)说1961年7月的第一周内,在东段“麦克马洪线”以南的且莫卡坡拉附近,发现了中国巡逻队。来照对所谓的出事地点,未提供具体的经纬度,也没有提出确切的日期。尽管如此,中国政府还是进行了广泛的调查,没有发现有任何中国部队在7月上旬越过所谓“麦克马洪线”。
由上可见,印度政府为了向中国政府提出无中生有的“侵略”指控,不惜重提被事实驳倒了的指控,同时提出一些连简单的日期都说不清楚的新指控,而这些新指控所涉及的地点,只有一个是真正在印度境内的。这就很难使人认为,印度政府的态度是严肃负责的。印度政府在来照中还硬说中国方面停止派出巡逻队是不真实的,维持边界现状也没有事实根据等等,这只能被认为是企图为印度方面在中国边境地区进行非法活动制造借口。
中国政府一向不遗余力地维持边界现状和边境安宁,以期为中印双方依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协商解决边界问题创造有利的条件。但是,印度政府却完全相反,不断在边境地区进行挑衅,企图以武力实现其领土要求,并且反噬中国进行所谓新的侵略。印度政府这样做,不论是为了满足什么需要,其结果只能使中印边境紧张局势日益加剧,中印边界问题拖延不决,中印两国关系不能改善,这是同中印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背道而驰的。中国政府殷切地期望,印度政府能够改弦易辙,以中印友谊为重,以中印两国人民的利益为重,采取友好合作的态度,合理解决边界问题,改善两国关系。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1961年11月30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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