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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路线的一场争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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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12-15
第5版()
专栏:

关于群众路线的一场争论
中共枣阳县委召开的一次工作组会议旁听记 石流
不久前,我参加了一次由中共湖北枣阳县委召开的工作组会议。记不清是怎样引起的,会议卷入了“社员干集体活要不要‘节巴’”的争论,并且自然地形成了几派。一派说:
“竹子是有节巴的。社员在社里干活也应有个‘节巴’;没有‘节巴’,群众就会感到没有奔头。”
“每月有放假制度,男社员四天,女社员六天,这不是‘节巴’吗?如果还要求天天有‘节巴’,那集体活就根本没有保证了。”另一派反驳说。
“你的话也有道理,但是有一个实际问题:比如一个社员一天的包工,他加了一把劲,只大半天做完了,并且合乎质量要求。剩下小半天的时间,他去干自己的私活,是不是允许?如果允许,社员不但干集体活的劲大,私活也照顾了;如果不允许,社员干活就不积极,本来能半天做完的活,他就要拖到一天去完成。这对集体活是不利的,而且又不能照顾私活,有什么好处?”
“有‘节巴’,群众的干劲会更大,这一点可能是真。那么如果麦子黄在地里,田里摆着秧把,有些社员却去干私活,说是按‘节巴’办事,这能允许吗?如果都要按‘节巴’办事,保险什么火色也抢不上去。”
“群众都是有思想的人,你把他卡得很死,这件活刚做完,那件活又来了,从犁上卸下来又往耙上套,保险群众会给你‘磨洋工’。这样工效不高,一天干不了一天的活,能抢上火色吗?”
“这种看法,我认为是对群众觉悟估计过低了。我们的群众从来是热爱集体的,认为干集体活没有‘节巴’,群众就会‘磨洋工’的说法毫无根据。看问题应该首先看到主要的一面。我认为,广大群众热爱集体、关心集体,是问题的主要方面;那种斤斤计较‘节巴’,没有‘节巴’就‘磨洋工’的人,只能说是个别现象,不能代表广大群众的思想。”
“当然,不能否认群众的觉悟。但是党教导我们,群众的干劲越大,我们越要关心群众生活;我们越关心群众生活,群众的干劲越大。由此可以说,群众越是不计较‘节巴’,我们越要按‘节巴’办事;我们越是坚持按‘节巴’办事,群众就越不计较‘节巴’。从领导上说,应该把有‘节巴’看成是群众的要求。抓住了‘节巴’,就能抓住群众的要求。”
“我的看法完全相反。群众收入的多少,决定于集体生产的好坏。千方百计搞好生产,才是群众的根本要求。只有抓好了生产,才能真正抓住群众的要求。‘节巴’,只能说是个别人的要求,不能认为是群众的要求。”……
“我讲一点意见”,又冒出新的一派。
“我认为要‘节巴’是对的,不要也是对的,问题在于是‘谁要’。如果群众不要,我们硬要从自己的理想出发,搞个‘节巴’,强加于人,这显然要‘节巴’是不对的,不要‘节巴’是对的。反之,如果群众认为需要,只是我们认为不需要,不让群众搞‘节巴’,这显然要‘节巴’是对的,不要‘节巴’,是不对的。要不要‘节巴’,具体到每个人来说,是件很重要的事情,必须由群众自己当家作主来决定。我们领导者的任务,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教育群众提高群众觉悟,千方百计地搞好生产。搞好生产,是我们的目的。因此,只要群众完成了他们每月所应当完成的基本劳动日,生产搞好了,经营管理上的具体办法,应当允许在‘原则一个,办法多样’的前提下,由群众当家作主,因地制宜。所以,争论的实质是要不要群众当家的问题。这是我们办一切事情的根本前提。离开了这个根本前提,各自从自己的主观愿望和理想出发,来谈论要‘节巴’是如何之好,或不要‘节巴’是如何之不好,就‘节巴’而论‘节巴’,都是不实际的。要不要‘节巴’,是个劳动管理问题,也就是人管理人的问题。‘节巴’由群众来决定,这表示群众自己管理自己。凡事只要是群众作主决定的,群众就知道操心着急,只要是群众知道操心着急,要‘节巴’或不要‘节巴’,都能把事办好。反之,如果是我们来决定要‘节巴’或不要‘节巴’,群众就以为是我们在管理他们,卡他们,这就不可能把事办好。领导者的任务是引导群众,不是代替群众。明白这一点,我们在工作中的主观主义和生硬作风,就会避免或减少。……”
这派意见,看来比较地能使人口服心服。大家默然无语。
(原载《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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