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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部向各省市自治区发出通知 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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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12-22
第4版()
专栏:

内务部向各省市自治区发出通知
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新华社21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今天向各省、市、自治区的民政厅、局发出关于1962年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一年来,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保卫祖国和支援工农业生产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和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在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1962年春节期间,各地应当依照我国人民的传统习惯,广泛地开展一次拥军优属活动。
通知说,凡是有驻军的地方,当地政府或者人民公社应当组织群众向部队祝贺春节,同驻军举行军民联欢、座谈活动。通过联欢、座谈或访问,征求部队对地方工作,特别是对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应在当地党组织和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对边防、海防等部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及医院伤病员和残废军人休养院、疗养院休养员的慰问工作。还要组织机关、团体或人民公社派出代表,向当地的烈属、军属、残废军人、退休军官、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的休养员和烈属养老院的老人祝贺春节,并进行慰问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通过各种活动,在人民群众中和干部中进行一次拥军优属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进一步认识拥军优属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对于巩固国防、加强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对于烈属、军属、残废军人和复员、退伍、转业军人,要进行保持光荣、发扬革命传统的教育,号召他们积极参加劳动,在党的大办农业、大办粮食运动中,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战线上,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通过拥军优属活动,对拥军和优抚、复员安置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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