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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经济合作和发展航运关系 中阿两国组织轮船股份公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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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12-27
第1版()
专栏:

进一步加强经济合作和发展航运关系
中阿两国组织轮船股份公司
新华社26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强两国的经济合作和发展航运关系,于12月26日在北京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组织中阿轮船股份公司的协定”。根据协定,中阿轮船股份公司拥有的船舶主要航行中阿两国间的航线,必要时也可航行其他航线。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副部长孙大光,代表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签字的是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第一副部长基尔科。
出席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有: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外交部副部长姬鹏飞、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强、交通部副部长于眉、对外经济联络总局副局长杨琳;阿尔巴尼亚方面有: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副主席凯莱齐、贸易部部长恩杰拉、驻华大使马利列、国家计划委员会第一副主席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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