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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机电排灌工程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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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1-06
第5版()
专栏:

农田机电排灌工程的几个问题
方文举
发展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有计划地逐步地发展农田机电排灌站,是实现农业机械化、水利化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贯彻执行农业“八字宪法”的一个主要内容。因此,农田机电排灌站的发展,对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根本改变我国农业面貌,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江苏省的农田机电排灌设备,已经发展到五十五万五千多匹马力,相当于解放初期的十倍左右,比1957年前增加二倍多。农田机电排灌面积,已占全省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机电排灌站发展较久的苏南平原圩区,基本上实现了农田排灌机电化;原来机电设备很少的徐淮地区,机电排灌站正在逐步兴建;过去完全依靠水库、塘坝灌溉,而水源困难,常年闹旱的丘陵山区,两年来也开始试建引水上丘、多级提水的机电灌溉站;以补给水源,从根本上解决丘陵山区的灌溉问题。由于农田机电排灌站的迅速发展,提高了抗灾能力,促进了农业生产,节省了大量的劳动力,并为农村逐步实现机械化、水利化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它也带来了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新的问题。
正确处理发展与巩固的关系认真做好调整、配套工作
农田机电排灌站的发展,带来了大量的配套、巩固工作。目前江苏省大部分地区没有灌溉设施,机电排灌占的面积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农业生产的要求,今后需要有计划地继续发展。但是,在已经发展机电排灌的地区,有些机电排灌站迫切需要配起套来,投入生产;有些已经投入生产的机电设备,由于灌区布局不合理,设备利用率还不高;在工程方面,渠系不完整,工程配套不齐,直接影响到工程效益的发挥。因此,当前需要正确地处理发展与巩固的关系,认真做好机电排灌站的调整、配套工作。合理地调整灌区,逐步配全渠系和建筑物工程,使之尽快地投入生产,充分发挥效益,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服务,争取今年的好收成。
发展和巩固是密切联系、互相促进的。没有发展,便谈不到巩固;但是只发展,不重视巩固和提高,就会使已经发展的机电设备不能充分发挥效益,造成积压和浪费,还会影响到今后的发展。发展一批,巩固一批,提高一批;再发展,再巩固,再提高,这是发展农田机电排灌站的一条重要经验。实际上,发展的本身也包含着巩固和提高,而巩固和提高的过程,又是一个新的发展。江苏省有不少地方,在发展机电排灌站的同时,就注意了配套、巩固工作,因而机械利用率较高,效益大,成本低。南通县元桥人民公社电力排灌站,自1957年建站后,紧紧抓住了工程配套工作,逐步建立了渠系,加强了经营管理工作。四年来,这个电力排灌站,由每匹马力平均灌溉四十二亩提高到六十多亩,水稻亩产比1957年提高12.3%,每亩田灌溉成本降低一半以上;社员的收入也随着增加。可见,这个电力排灌站并没有增加新设备,而只是通过配套、巩固和加强经营管理工作,工程发挥的效益,就等于又新增加了45%的机电设备。因此,进行农田机电设备的配套、巩固工作,它比起新建一个机电排灌站来说,花工少,受益大,收效也快。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是全面的。新发展机电排灌的地方,固然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一方针,就是一些老灌区也需要认真做好这一工作。当然,我们强调要做好配套、巩固工作,并不是否认必要的发展工作。但是,在什么时候以发展为主,什么时候以巩固、提高为主,在什么地方发展,什么地方巩固、提高,都不能以人们自己的主观意愿来决定。从江苏省当前机电排灌工程来看,总的是应该全力进行配套、巩固、提高,使现有的工程充分发挥效益,对个别因旱涝而排灌工具特别缺乏的地方,也要因地制宜地有计划地适当发展,以逐步提高这些地区的抗灾能力,逐步提高排灌机械化的程度。
切实加强机电排灌站的经营管理工作
随着农田机电排灌站的发展,如何管好、用好这些机电排灌设备,是当前的一项重要的任务。农田机电排灌站的兴建,只是为农田灌溉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条件,而管好、用好这些机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还需要人来作好经营管理工作。
机电排灌经营管理方式,是根据一定时期的一定生产水平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江苏省在机电排灌经营管理工作上,目前主要有四种形式:即国有国营,国有社营、社有社营和队有队营。农业合作化以前,江苏省机电排灌设备不多,除了对资本家的农田灌溉机器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外,主要由国家投资兴办国营抽水机站,以便于加强领导,解决技术力量不足的困难,因而基本上是适合当时生产水平的。在农业合作化后,生产力有了进一步发展,有些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自己买了农田灌溉机器,这样就出现了国有国营和社有社营(即现在的队有队营)两种形式,从而使经营管理工作和农活安排密切结合,而且管理人员少,成本低,效益大。人民公社化后,机电排灌站得到了迅速发展,同时国家又将部分国营抽水机,在所有制不变的原则下,下放给公社经营管理。这就形成了现在的四种经营管理形式。当然,这些经营管理形式,它将随着生产水平、技术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但是无论采取那一种经营形式,都要从为农业服务出发,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巩固现阶段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
从江苏省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来,在统一领导下,国家投资兴办的一些大型机电排灌站,往往一个灌区涉及到几个公社,经营管理工作较复杂,可以由国家设站经营管理,以便吸取经验,指导整个机电排灌工作。受益范围在一个公社范围以内的国营机电排灌站,和一些流动性的机船、电船等,以及由人民公社自己投资兴办的机电排灌站,可以采取国有社营和社有社营,并根据机器大小,固定给生产大队使用的办法。这样不但提高了社队经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还可以使它与生产密切结合起来,有利于社队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对生产大队自己购买的机器,仍然可以采取队有队营、队用的办法。实践证明,采取由国营机电排灌站典型示范,社队分级经营,经济上独立核算,各计盈亏的办法,是比较适宜的。而且这几种不同的经营方式,不仅适合于当前生产水平,还有利于管好、用好现有的机电设备,充分发挥机器效率。
农田机电排灌的经营管理工作,也是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使灌溉管理与生产管理、专业管理与群众性管理结合起来。几年来,江苏省在依靠群众,实行民主管理方面,目前除了按水系、灌区,或按行政区建立专业管理组织外,特别是在基层站内,由受益社队、机电站职工等代表组成灌溉管理委员会,在灌区里由配水员、引水员、放水员组成灌区用水管理“网”。这是做好机电排灌的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凡是灌区里灌溉管理上的一些重大问题,都要由灌溉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决定。事实证明,这样由群众自己当家作主,参加生产、管理生产和指挥生产,就能够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丹阳县运河电灌区自贯彻民主管理后,用水省一半,成本降低,产量提高。同时,在灌溉管理上,实行灌溉按次序,做到了适时适量的灌溉。
建立必要的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并逐步推行合同制,对推动经营管理工作起着重大的作用。目前,江苏省各地比较普遍地推行“定机、定面积、定成本、定水量”,和“包燃料消耗、包机具维修保养、包排灌面积”等责任制度。并对那些工作积极负责,超额完成生产指标,节约成本及维修费用的,实行奖励。
坚持等价交换原则认真执行合理负担政策
认真贯彻执行合理负担政策,是调动广大群众生产积极性,做好机电排灌经营管理工作的根本关键。
为了做到灌溉费用的合理负担,要认真执行多用水多负担、少用水少负担、不用水不负担的政策。过去,在某些机电排灌站的管理干部中,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再加上对经济核算和等价交换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因此采取了一种简单的办法来计算负担,结果造成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受益与不受益之间、受益多与受益少之间、直接受益与间接受益之间、高低田之间的某些负担不合理的现象,从而使灌区的管理费用大,灌溉成本高,社员收入减少。
正确贯彻合理负担政策,关键在于充分发动群众,与群众商量。在负担政策上,江苏省广大群众已经摸索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是从不完整到比较完整,逐步发展起来的。从整个发展过程来看,主要有四种形式。第一,是实行按田亩平均负担。即以机电排灌站为单位,以机定站,按灌区包田,按受益田亩多少平均负担水费。这种办法,方法简单,容易计算,群众看得见,摸到底,因此一般新建的机电灌区,在干部和群众缺乏管理经验的情况下,都采用这种办法。但是,它的缺点是负担不合理,不能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第二,是采取基本费和钟点费相结合的办法。这种办法,已初步承认了灌区内用水多少,打水时间长短的差别。第三,是按机定田,计时收费。即根据机器大小,确定灌溉面积,按田亩打水时间计算费用,多打多负担,少打少负担。第四,是以渠道划片,按水量计费的办法。即根据多灌水、多用电就多负担。这样基本克服了平均负担的现象,做到负担合理。但是,采用这种办法,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渠系和建筑物比较完整,管理上有一定的经验,需要细致的登记、计算工作等,要因地制宜有计划地逐步地实行。
实践证明,无论采取那一种办法,都要根据当前的生产水平,灌区的工程情况,干部群众的管理水平,因地制宜地执行;决不能不分条件、不根据实际可能去生搬硬套。因为每一种负担办法,都是群众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和提高、逐步完整起来的,而且在今后还会继续不断的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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