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阅读
  • 0回复

中朝签订今年换货议定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1-10
第1版()
专栏:

中朝签订今年换货议定书
据新华社平壤8日电 中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和朝鲜政府贸易代表团今天在平壤签订了中朝两国1962年换货议定书。
议定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提供钢材、煤、硫磺和其它矿石、各种机械制品、轮胎、化学制品、土产品和其它商品;朝鲜将向中国提供铁矿石、拖拉机、汽车、工作母机及其它机械制品、电石、各种水果、水产品和其它土产品。
中国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和朝鲜贸易相李一卿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议定书上签了字。
参加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有中国驻朝鲜大使郝德青、商务参赞李范如;朝鲜方面有朝鲜内阁副首相李周渊、朝鲜中央银行理事长郑圣颜、外务省副相朴光鲜、贸易省副相方泰律、国家计划委员会副委员长朴丰植。
中朝两国政府贸易议定书的签订,将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相互经济合作,对两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将作出很大的贡献。
今天晚上,朝鲜贸易相李一卿为中国政府贸易代表团访问朝鲜在玉流馆举行了宴会。
中国政府贸易代表团是5日乘火车到达平壤的,前往车站欢迎的有朝鲜贸易相李一卿、朝鲜中央银行理事长郑圣颜、外务省副相朴光鲜、贸易省副相方泰律、国家计划委员会副委员长朴丰植、重工业委员会副委员长金成一、轻工业委员会副委员长金福信和中国驻朝鲜大使郝德青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