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阅读
  • 0回复

对党的“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的体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2-01-10
第5版()
专栏:

对党的“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的体会
何凤栖
任何事物都是包含着矛盾的,党的生活也不例外。毛泽东同志说:“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4页)由此可见,党内存在着不同思想的斗争是一种正常的现象。重要的问题是在于采取什么方针和原则来进行党内的思想斗争,使党真正团结一致,成为一个能够领导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进行革命斗争的不可战胜的力量。
对待党内的思想斗争,不能采取自由主义的态度。自由主义取消党内的思想斗争,结果党内产生腐朽庸俗的作风,使某些组织和个人在政治上腐化起来。毛泽东同志指出:“革命的集体组织中的自由主义是十分有害的。它是一种腐蚀剂,使团结涣散,关系松懈,工作消极,意见分歧。它使革命队伍失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政策不能贯彻到底,党的组织和党所领导的群众发生隔离。这是一种严重的恶劣倾向。”(《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348页)因此,必须坚决反对自由主义态度。
同样,在党内的思想斗争中,采取惩办主义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过火做法也是错误的。“它破坏了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取消了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民主精神,使党内纪律成为机械的纪律,发展了党内盲目服从随声附和的倾向,因而使党内新鲜活泼的、创造的马克思主义之发展,受到打击和阻挠。”(《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987页)毛泽东同志一贯反对这种错误做法,提出了正确的党内思想斗争的方针,这就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分清是非,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把这个方针简化为一个公式,叫做“团结——批评——团结”。
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针,从严格地划清党内矛盾和敌我矛盾的界限出发,明确规定了正确处理党内矛盾和党内思想斗争的根本原则。
划清界限、分清敌我是革命斗争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正确对待党内斗争的首要前提,我们不能把敌我矛盾当作党内的是非问题来处理,我们也不能不加分析地把党内的是非问题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刘少奇同志在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总结党内斗争的经验时说:“在党内斗争中,党首先严格地区别了党内的是非问题同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蜕化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问题的界限。”只有划清了两类矛盾的界限以后,才能谈到正确处理党内的是非问题。
党内的是非问题,主要是正确的思想原则同错误的思想原则之间的矛盾与斗争。产生党内的这种不同思想的斗争,有社会的根源,也有认识上的根源。社会的根源就是社会上的非无产阶级思想在党内的反映;认识上的根源就是思想认识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的规律性,认识上存在着主观片面性。不同性质的矛盾,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解决,思想斗争,只能采取思想斗争的方法来处理。毛泽东同志说:“思想斗争同其他的斗争不同,它不能采取粗暴的强制的方法,只能用细致的讲理的方法。”(《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主张“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人,往往是不懂得或者不承认党内斗争主要是思想斗争,并且采取了强制压服的方法来处理党内的是非问题,结果不仅不能有效地解决党内的思想分歧,相反地会加深党内的思想对立。
为了正确地贯彻“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我们在处理党内思想斗争的过程中,就需要做到目的明确,方法对头。目的明确,就是要清楚知道批评是为了教育同志,增强团结;方法对头,就是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两方面是密切联系的;如果方法不对头,就很难达到教育同志、增强团结的目的;而如果目的不明确,不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党内的是非问题也不容易处理得好,甚至会把事情弄得更糟。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如果在主观上没有团结的愿望,一斗势必把事情斗乱,不可收拾,那还不是‘残酷斗争,无情打击’?那还有什么党的团结?”(《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团结的愿望”是进行党内思想斗争的出发点,没有这个出发点,就不可能帮助犯错误的同志改正错误,并且继续团结他们为党工作。但是,任何党内矛盾的解决都必须经过斗争(批评与自我批评)。矛盾既不能掩盖,也不能调和,只有经过斗争,才能分清是非,统一认识,使矛盾得到解决。采取自由主义的态度,主张无原则的和平,取消思想斗争,当然不能分清是非,统一认识,解决矛盾。而对待犯错误的同志采取“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态度,同样不能解决矛盾,不能使犯错误的同志心悦诚服地改正错误,相反地会伤害同志,不利于团结。
为了要真正做到弄清思想,团结同志,在对待犯错误的同志时,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采取客观的分析的态度。不要捕风捉影、主观武断,不要毫无根据地乱说,也不要把一些偶然的局部性质的错误夸大起来,任意地提到原则高度,随便给人家扣大帽子。要恰如其分地进行分析,既不夸大错误,也不缩小错误,根据错误的性质、情节和本人的态度,作出恰当的结论。在作结论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尽可能通知本人参加,如果本人对组织结论有不同意见,应当允许他申辩或保留个人意见,并且有权向上级直到中央提出申诉。
其次,应该采取“一看二帮”的态度。“看”,就是只要犯错误的同志有所觉悟,表示愿意改正错误,我们就应该看一看,应该耐心等待,给他改正错误的时间和机会,绝不应该一有错误就“一脚踢开”,断绝人家继续从事革命工作的出路。不许人家革命的作法,那是非常错误的。对于犯错误的同志,不仅要“看”,而且还要“帮”,“帮”就是帮助犯错误的同志认识和改正错误。人是要有帮助的。一个篱笆要打三个桩,一个好汉要有三个帮。尤其是犯了错误的人,更需要别人帮助。因此,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诚心诚意地帮助犯错误的同志分析错误的性质,找出产生错误的根源和克服错误的有效方法;同时,还要经常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除思想顾虑,欢迎和鼓励他们所表现的哪怕是最微小的进步。只要我们采取这种正确的态度,就能够有效地帮助犯错误的同志早日改正错误,变成一个好同志,继续为党工作。
最后,还要坚持“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的原则。对于犯错误的同志,应该着重在思想上进行教育,不应该着重组织上的处分。党的历史经验证明,着重组织上的处分,并不是彻底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思想批判从严”就是为了彻底弄清是非,提高思想水平,以免重犯错误;“组织处理从宽”就是为了更好团结同志,共同为党工作。当然,对于在性质上和情节上犯有严重错误而必须给予纪律处分的同志,还是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绝不许可借口“组织处理从宽”,而取消党的纪律。党的纪律处分也是为了教育和挽救他们,因此,仍然要用同志的态度耐心地帮助和教育他们,继续团结他们,绝不应该对他们采取冷淡、歧视的态度。毛泽东同志指出:“对于人的处理问题取慎重态度,既不含糊敷衍,又不损害同志,这是我们的党兴旺发达的标志之一。”(《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942页)
目的明确,方法对头,总括起来说,也就是要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所谓“惩前毖后”,就是对错误必须批评,必须揭发,同时又必须对错误的事实进行科学的分析,使犯错误的同志和其他同志受到教育,以免重犯。所谓“治病救人”,就是批评和揭发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把病人的病治好,而不是故意去加重病情,把病人治死。总之是为了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因此,对待党内的思想斗争,只有认真贯彻“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只有做到目的明确,方法对头,才能统一认识,解决矛盾,达到在新的基础上的新的团结。这个新的基础,是党的团结、党的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又一个起点。当然,经过一定的发展,又会出现新的矛盾,这就又需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使矛盾得到解决,达到新的团结。以此循环往复,推动党的团结和党的事业的不断发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